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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回公司,一路上林牧都有些心神不寧,他在會所的廁所裡解決了生理問題後才出來的。
緊緊皺著眉頭,他怎麼會把那個女人當成是林靜好呢?
不,這不是問題,重點是,在把她當成林靜好的時候,他想對她做的事情。
將跑車的篷子開啟,林牧任由冷風拂面,彷彿只有這樣,才能讓他幾乎快超頻的腦袋冷靜下來。
慢慢踩下油門,林牧的眸光開始現出血腥之色。
他做事情,不管是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都不會動搖,這也是他最後的尊嚴。
自從來到林家,林牧只能將自己所有的東西都藏起來,感情,喜好,甚至是非觀。
他必須蟄伏起來,韜光養晦,等到羽翼豐滿的時候,再一舉咬死巨蟲。
這是他進入林家之前,他那從火海中死裡逃生的父親告訴他必須要做的事情。
他還記得那是個天氣很好的傍晚,天邊的火燒雲十分波瀾壯闊地平鋪開來,大地鍍上一層帶著紅光的金色。
他站在毀於一旦,燒得只剩下一片漆黑的殘垣斷壁前,面無表情地看著廢墟的深處。
投下的夕陽光影交錯,有塵屑揚灑在其中。
處在周遭建造精美的別墅群中,這一方彷彿透露著一種極致的美學。
一種以破壞和毀滅為前提的美學。
腦海一片空白,喊不出來,叫不出來,也哭不出來。
當時年輕的林宇就在街口等著他,時不時望著這邊。
林牧是突然被告知的,他已經填好了交換生的材料,正打算交,
有人急匆匆跑過來對他說:“林牧,你家出大事了!”
被林宇接到的時候,林牧才知道所謂的大事是什麼。
彷彿全世界一下就失去了聲音一般,林牧沒有任何實質感。
當林宇輕輕抱著他,哽咽著對他說以後林家就是他的家的時候,或者是他站在昔日模樣已經完全崩塌的房子面前。
他都沒有實質感。
或者說,他無法立刻接受。
可“家破人亡”這個事實,又是如此真實。
北歸的鴻雁自頭頂上方略過時傳來的哀慼叫聲,才讓林牧忽然意識到,從今往後,這個世界上只剩下他自己一個人的事實。
那一年,他十六歲。
事情發生後,林牧從律師那裡繼承了一大筆的財產。
但是這一筆鉅額財產,他對誰都沒說,讓律師簽了保密協議,原封不動放著,甚至連林宇都不知道。
真正進林家門是在一年後的事情,期間林宇幾次找到他,希望他能接受林家的照顧。
但是林牧都沒有表態,因為那時他認為即使不依附誰,他也可以很好地活下去。
直到某天夜裡,房子裡闖進了一個不速之客。
出於自衛的本能,林牧和對方在黑燈瞎火中搏鬥,但對格鬥術不怎麼精專的他最終被制服。
手被向後束縛著,對方將他的腦袋壓向地面。
此時他的身前就是半敞開著的陽臺,蟬翼一般的薄紗在微風中輕輕揚起,為清冷的月色讓出了一片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