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我很想剜了他的眼睛,剁碎他的下體,讓他和吳雲峰一起當太監去!
方傑注意到了我兇狠的目光,顯然讓他很不舒服,指著我說:“白狼,趕緊把他殺了,我已經迫不及待了。”
方傑一邊說,一邊又看了程依依一眼,還把他噁心的舌頭伸出來舔了一下嘴唇。
白狼沒有任何廢話。
作為奴僕,他很明白自己需要做的事情。
當即腳步一蹬地面,朝我直奔過來!
好快的速度,簡直像風一樣!
或者說,像是荒原裡奔跑的狼,“白狼”這個外號確實名副其實。
就從他這迅捷的速度來看,我就知道我不是他的對手,這點自知之明還是有的。但我也根本沒想和他打,我直接繞過白狼跑的方向,直接朝著方傑奔去,手裡的飲血刀也舉了起來。
我不可能坐以待斃。
從進入天台,看到這裡的情況以後,我的腦袋就在飛速旋轉,自己到底應該怎麼辦呢?
我不是白狼的對手,硬拼肯定不行,要想破解這個局面,必須把方傑抓住當人質。白狼是方家的奴僕,只要抓住方傑,就能制約白狼。所以一開始,我的目標就不是白狼,而是方傑!
白狼朝我衝來的同時,我也朝著方傑衝去。
我們兩人完全是兩條線。
以石墩子為界限,一左一右。
人世間最遙遠的距離,就是一人往左、一人往右。
實在是個好機會,我不能錯過這個機會。
也就一瞬間的功夫,白狼奔到了我的位置,而我奔到了方傑的位置。
你想想吧,方傑怎麼可能是我對手。
在我這裡,他就是砧板上的魚肉。
我一把抓住方傑的頭髮,同時把飲血刀架在了他脖子上。
“看好了!”我衝白狼大吼:“認識周大虎吧,這是周大虎的那柄飲血刀!只要我輕輕一剌,保證把方傑送上西天!”
明亮的刀鋒,距離方傑脖子上的大動脈只有幾公分遠。
方傑都快嚇死了,身子哆嗦成了一隻雨中的雞。
“白狼,救我……”方傑顫顫巍巍地說著,卻是一動也不敢動。
白狼則站在我原來的位子上。
他捏著頭、皺著眉,又抬頭看了看天上的雲,喃喃地說:“好像快下雨了,真是讓人頭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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