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雄聲音都透著深深的疲憊,張睿明心裡一寬,隨後卻又一下糾了起來。
怎麼回事?他之前不都還意氣風發,堅持“我認為我無罪……”。怎麼現在看起來,卻毫無招架之意了……會不會暗藏什麼別的殺手鐧?
“好……那請問辯護人、你們是否申請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
美女律師廖彩望向審判臺,她朱唇輕顫,彷彿想說些什麼,但還是忍住了,眼神裡透著一絲無奈道:“辯護人也不申請。”
左寧點了點頭,道:“好,下面進入法庭辯論環節。由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辯護律師應認真聽取控訴方發表的控訴意見,記錄要點,並做好辯論準備。”
他是老派法官,越是人多緊張的案子,說的都是以前的老程式通則上的標準“臺詞”,剛剛他沒注意到現在還有一個刑附民公益訴訟,程式出了點小瑕疵。但張睿明他們倒沒時間想這些,因為馬上就是關鍵的壓軸環節——法庭辯論了。
刑事案件審理中,審判人員往往不總結案件爭議焦點問題,不像民事案子還要歸納焦點。因為刑事案件不同於民事案件,還需要被告答辯,只需要針對起訴和答辯就可以總結出焦點和分歧。而且在刑事案件中,辯護律師的發言主要在辯論階段,這也是可以說是辯方律師最後的戰場,也是決戰時刻。加上今天這樣全國關注的大案,這個環節絕對是至關重要,將直接影響接下來的審判走向。
公訴席上的幾位不由自主的緊張起來。
而此時先由檢方宣讀公訴意見,只見謝其生這位老資格的公訴人,整了整衣領,昂起頭,一板一眼道:
“審判長、人民陪審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5條的規定,我們受津港市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援公訴,並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現對本案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如下意見,請法庭注意。
被告人王英雄,男,61歲,漢族,高中文化,南州省津港市人,身份證號碼:XXX,系津港製藥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裁,住南府豪庭1號……”
聽到前面這些公訴意見,廖彩都還很平靜,她從謝其生這位沉穩異常的公訴人所撰寫的公訴意見裡,很難挑出什麼問題來,她仍耐心聽著,一般手在紙上寫寫畫畫,歸納檢方的意見,尋求漏洞。
“……被告人王英雄因投放危險物質罪一案,2018年4月10日XX法院決定逮捕,4月10日由津港市公安局西江分局執行逮捕。現……
……被告人王英雄、李永建、陳安和、利宏遠以營利為目的,違反國家規定,往河中傾倒具有腐蝕性、刺激性、有毒性的化學品草甘膦,投放毒害性物質,危害公共安全,並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特別嚴重後果,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綜上所述,起訴書認定本案被告人王英雄、李永建、陳安和、利宏遠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認定被告人有罪,並應對李永建、陳安和、利宏遠從輕處罰、對王英雄從重處罰。”
果然!檢方還是想以投放危險物質罪來定罪。廖彩頭頂冷汗直冒,“張睿明啊,你們也太狠了吧,難道硬要把你王叔趕進死路嗎?”
王英雄聽到最後,頭深深埋下去,他彷彿已經被宣判一般,神情萎頓不堪,他知道投放危險物質罪是遠比汙染環境罪更為嚴重的罪刑。如果真按這個判下來,自己這一生基本就交代在這裡了!
可王英雄仍然沒有吭聲,今天入庭以來,他神情就頗為沮喪,與之前的意氣風發完全不同,王英雄這一世從未像現在這樣未戰先潰,這一切連旁聽席上的諸多老友都感到不解。
怎麼會變成現在這樣?以前的老王可是“敢叫日月換新天”的狠角色,哪會像今天這樣一聲不吭?
王英雄自己卻知道為什麼,因為不久前,他就已經得知了自己的“結局”。
…………
接下來是公益訴訟起訴人發言,因為今天是南州省第一起刑附民公益訴訟,很多環節都是第一次進行,左寧也有點緊張,在再三核對程式規定後,他目光轉向公訴席。
“額……之前宣讀程式上有點瑕疵啊,這個,還是先由公益訴訟起訴人宣讀刑附民公益訴訟起訴書,辯方律師在之後進行辯論。”
張睿明清了清喉嚨,面朝審判臺,高聲朗讀起南州省第一份刑附民公益訴訟起訴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