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他專門寫這首歌給許初靜,那自己也沒必要奪人所好。
當然,
也就是陳明敢和鄭榮這麼說話,換做是其他音樂人,鄭榮可絲毫不慣著。
“行吧,你自己決定就好。”
不管怎麼說,
許初靜也是公司的藝人。
站在公司的角度,
鄭榮並不虧。
聽到這句話,許初靜總算是止住了眼淚。
陳明思索了片刻,當即開口:“這樣,我這首歌寫給你,前期不需要你付任何費用,釋出之後,單次下載費中我要抽百分之十。”
一開始,
陳明是打算將這首歌以半買斷的形式賣給許初靜。
就像蕭萱那樣!
但眼下來看,
許初靜根本沒錢,所以只能作出適當的調整。
下載一次是一塊錢,抽取百分之十,也就是一毛錢!
這是一個長期收益。
只要有人下載,後續就會一直有收入。
鄭榮又想開口說話,但忍住了。
許初靜擦掉眼淚,堅定的說道:“五五分,我只拿百分之五十的收益。”
她前期沒給錢,已經是佔了很大便宜了。
如果後續抽成還是她佔大頭的話,那就有點太不知好歹了。
終於,
鄭榮說話了:“五五分成吧,陳明。”
說實話,
鄭榮都感覺陳明是做慈善的。
哪有人寫歌不收錢的?!
而且,陳明的抽成要求太低了。
聞言,
陳明認真思考之後,點頭答應。
他也缺錢!
雖然他卡里現在錢還有很多,但這些錢要給翻新孤兒院做準備,院長的病也很費錢。
細算下來,
他好像不比許初靜富裕多少。
商量妥當之後,鄭榮吩咐人事部的同事列印一份相關合同,具體細則也一一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