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云說:“你也太慣她了。”
張怕說:“這不是慣,每個孩子都有去動物園、去遊樂園的權力,這是他們應該擁有的生活。”
烏龜抱怨道:“可是我的生活不是這樣的。”
張怕說:“算你出差補助。”
烏龜笑問:“多少?”
張怕摸出二十塊錢:“走吧。”
“大哥,計程車司機都比我賺的多好不好?這是補什麼助?”烏龜喊道。
張怕笑笑:“出發。”
他的時間很短,抓緊時間出發,抓緊時間看滾滾。很貴的一張門票只看了滾滾,再照幾張相,別的事情都沒有做。
金燦燦倒是容易滿足,看過滾滾就開心了,問張怕:“怎麼不洗澡?”是說大熊貓有些髒。又說:“養一個好不好?給小白作伴。”
張怕說:“養那東西犯法,我敢養滾滾,警察就能把我抓監獄去。”
儘管不明白警察為什麼抓張怕去監獄,小丫頭還是很堅定的點頭道:“不養,不養了。”
三個人往外走,烏龜去取車,張怕牽著小丫頭慢慢往前晃,有小丫頭想吃的東西就買上一點。
今天是第六天,很多警察記得這個數字,如果張怕還會打報警電話的話,今天就是連續六天報警,絕絕對對的好市民。
又有警察拿這件事情打賭,賭注還是一頓飯。
石三也記得今天是第六天。張怕沒記住,他就知道連續好幾天打了報警電話,同時被孟婷的事情分了心,想著要多照顧一個孩子,心底暗暗希望孟小佳和金燦燦能和睦相處。
金燦燦是真的把張怕當成唯一親人,經過半年多的相處,孩子已經忘記父母是誰,或許在心底深處有那麼一點印象?但嘴上、心裡,最願意纏著張怕。
張怕喜歡金燦燦,應該說喜歡孩子,具體點是喜歡聽話的孩子,金燦燦一直很乖,偶爾有點小脾氣也正常。只有鬧過矛盾、發過脾氣、吵過架、哭過,才是一個孩子的正常人生,沒有才是不正常。
只要小丫頭在笑,張怕就是開心的,他喜歡燦燦能夠笑著長大成人。
現在帶孩子往外走,腦子裡正是亂希望、瞎琢磨的時候,烏龜打來電話:“趕緊出來,好像有點不對。”
張怕問什麼不對。
“出來就知道了。”烏龜說:“我在馬路對面。”
張怕抱起金燦燦往外跑,很快出來動物園,發現外面有點亂,有人在到處亂跑。
張怕跑過馬路,烏龜站在車下面,跟張怕說:“那個人好像把孩子丟了。”
“什麼時候丟的?”張怕問。
“我取車出來,剛停下就看到一個男人往前跑,然後那面就有人喊孩子丟了。”烏龜回道。
張怕問:“男人呢?空著手?”
“空著手。”烏龜說:“往前面跑了,追麼?”
“追。”張怕抱孩子上車。烏龜也是上車,系安全帶出發。
這是條直道,應該很容易追,可汽車開出很遠也沒看到有誰在跑。
張怕讓烏龜停車,然後問話:“逃跑的那個男人跟丟孩子沒有關係吧?”
“不知道。”烏龜說道。
張怕想了下,只能再次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