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古醜,這是當年紅髮伯爵說得,語氣決絕。
都說歷史是任由人擺佈的小姑娘,這話說的凸顯了勝利者的霸道與權欲,具有強烈的畫面感。
作為小國的頂樑柱之一,他擁有穩固的地位,可年輪史書上清晰得刻寫著他的罪狀,這是一種威脅。
當然,伯爵笑笑,得知情形後不過是坦然一笑,沒有表達更多的情緒,顯然,作為圈層裡的人,他早已預料到自己的下場。
政治是漩渦,小國政治更是片泥沼地,有什麼需要找關係才能理通順的資訊,是再正常不過的情形,隨時一陣風,沒有任何的原則,結果是飄搖得。
左右逢源是生存的基本原則。
紅髮伯爵只有有著跟別人異同的癖好,卻被曝光於天下:作為一國高位,他不愛醉酒女子,喜歡那英武的騎士,這是他曾經被詬病的原因。
噓,等會,讓我跟世俗開個玩笑。
他是狂野的漢子,軍功卓著。
滿頭紅髮讓他看起來好似地獄中的魔鬼,但曾經,伯爵不是這樣得。
出生於落魄貴族,伯爵是一個忠厚老實本分的少年,只是能力強,慢慢晉升,隨後被慢慢錘鍊,愛上了這油嘴滑舌的日子,再後來登臨爵位,卻已經無法改變這種濫情的生活。
他得罪,是生在淤泥之中。
可哪怕現在,廣大群眾都沒有諒解他的同性戀。
我永遠忠誠於自己的性別和性取向,我向往那遠古的軍隊,渾身充滿力量。
可惜,贗沽仇。
伯爵沒有能力去改變什麼,他畢竟只是軍人,孔武有力,輿論輸得一塌糊塗。
文字喜歡擺弄自己的身段,別人看不明白才能叫它極盡得意。
這是一種病,是自古以來烏合之眾所喜歡的殘害忠良。
你不可能這麼偉大。
是的,活著都有罪,你清白,就是最大的原罪。
好故事。
陸尋撫摸著書籍的扉頁。
這病床上的書生從未想過,自己會來到這本大名鼎鼎的書籍之中。
它沒有情節,不是小說,是意識流文學和傳統文學交融的鉅著,是同性戀基於自己作為生命所做出的宣洩和警告。
動物群落中也有哪怕異性資源豐富,卻仍舊再發情期跟同性相處的生物,且佔比不小,為什麼作為文明卻發自內心得遵循著自己生物的底層邏輯呢?
從前他愛看摺子戲,沒頭沒尾,就是中間的戲劇性衝突讓他拍案叫絕,他喜歡這種留白,因為自己能新增頭尾。
後來少年病重,看不了這種劇情,便慢慢愛上了沒有故事情節的鋪敘式小說,它所給予的世界是他精神自由得體現,於此中,他得以算“人”。
他感激這本書裡的光怪離奇,也喜歡這其中直白粗魯的文字和細膩柔美的描寫,這是現實和藝術的交融,它傳達了筆者的原則。
可《贗沽仇》的筆法是歷史性得,它天生就帶有厚重的註腳,“不可置疑”,嚴謹,就像是其它文明裡真實發生過的事情,且最奇怪,好像迄今為止,只有他看過。
不像是小眾,就只有他才能翻閱這本古樸蒼老的書籍。當然,也有可能,只有自己才能看的下去。
他找不到有關於這本書絲毫的訊息,在這個喧囂的世界,自己於最沉默中思考,最後也將帶著它一起離開。
至於書名……
豔骨仇?
無法理解,因為書寫它的文字不是自己的母語。
但,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