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一問出來,常敬之瞬間怔住,李明誠也跟著緊張起來。
畢竟造反不造反的兩說,要是常敬之真的要把蘇羽給捆起來送給美國佬,那還了得?
常敬之哈哈一笑:“子翎兄何必要來試我?先不說這是在美國,就算是在國內,就憑我們這三瓜兩棗的,還不夠朝廷塞牙縫。”
“那是,既然我們身在美國,如果要討論造反,這個就是一個不切實際的事情。”
蘇羽說道,“我們組織的宗旨很簡單,就是為每一位來到美國的華人提供一些服務,能夠維護到我們這些在美華人的合法權益。”
不管是常敬之,還是李明誠都知道,造反是一個很渺茫的事情。
蘇羽更知道現在提造反簡直就是痴人說夢。
這裡有兩方面原因。
一方面是在美的華人沒有那麼多,可能有人以為現在就幾百萬的華人在美國,這簡直就是開國際大玩笑。
從19世紀40年代到世紀末的五六十年內,到達美國的華人共有32.2萬人。
再加上之前到達的華人,也就區區幾十萬。
真要有幾百萬華人,以戰養戰,早就直接殺向華盛頓特區。
哪裡還需要留在內華達州?
其次,還是那個老生常談的話題。
這些華人大多都定期匯款回鄉,以維持家人的生活;每隔三幾年便回鄉探親。
一旦有了若干的積蓄,他們便告老還鄉,安享晚年。
他們肯定不願意跟著扯大旗打天下。
沒死在路上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完全沒有必要在一個陌生的國界去打天下。
這和其他種族的情況一樣,華人移居美國只是嘗試性的,而不是永久性的。
許多人與其說是移民,不如說是旅居者,因此早期來美的華人,約有一半並沒有留居下來。
這是最大的問題。
另外一方面,造反需要不是光喊口號就可以,還要有各種準備。
因為美國人不是傻子,就坐著那裡一動不動等你去割脖子。
像蘇羽成立的這種組織,在舊金山早已有,此時的美國國會正忙著處理南北雙方之間的事情,完全顧不上這一小撮華人之間的互助組織。
對於華人來說,不管是在中國還是在美國,家族都很重要。
而在美的華人家族其勢力一般都很強大。
這些家族的首領既有經濟實力又有社會影響。
一個有經濟有地位的華裔商人通常掌握著一個家族的領導權,在商店附近為其族人提供住宿,給他們以接濟、關照和庇護,也幫他們開啟門路。
如果美國某個城市的華人人數比較少,一些家族就聯合起來成為一個大家族。
家族保守生意上的秘密,並限制新商店、洗衣店和餐館的開辦。
同時,不同城市的唐人街也是由不同的家族統治。
除了這些家族之外,還出現各種各樣互助組織。
這些組織起到就業介紹所、輪流借貸協會、調解機構和社會團體的作用。
因為這種互助組織有多項功能,所以它能贏得華人的尊重或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