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舊平房內,林雲漸靠在床頭,看著手上的筆記本。
易千回……
是被人救了一命啊。
他嘗試著調動體內的緋紅因子,但卻沒得到任何響應。
紅鱗沒了,緬懷的意志也消失了,甚至連緋紅因子都感覺不到了。
也許這是件好事,說不定從此以後,自己就能過正常人的生活了。
林雲漸這樣想著。
但與此同時,他腦海裡回憶的,卻始終是那一晚的最後一個畫面。
一個碩大的烏黑手掌蓋了下來,他本以為自己必死無疑。
其他人也那樣認為。
但……當那隻巨型手掌打在身上時,他沒有受到一絲一毫的傷害。
烏黑但帶著些微溫度的光籠罩著他,只是一個瞬間,他便被傳送出去很遠。
反倒是那隻手掌,在緋紅因子壓縮聚能炮的轟擊之下,化為麋粉。
為什麼?
那條手臂為什麼要救我?
林雲漸百思不得其解……
身體也是,雖然被破壞得面目全非,但血早就沒流了,身體雖然無力,但沒有其他更難受的地方。
總的來說,身體是在變好的。
也許……不應該留在這裡。
三十三的出現,讓林雲漸清醒地意識到自己一直在被人觀察著,注視著,就連之前突然想去報名執行官的念頭,現在看起來也充滿了詭異。
就像被設定好的程式,到了某個時間自動觸發一樣。
不過,如果我這麼重要,為什麼會被易千回撿到?他們不應該過來回收我嗎?
儘管這樣想自己很奇怪,但這的確是事實。
林雲漸知道自己是一件實驗品,就和三十三說的一樣,他們都不完整。
“林雲漸”是一個完整的人,而三十三隻是“林雲漸”原本的靈魂,被裝進了新的軀體。
而他……是“林雲漸”原本的屍體,誕生出的全新靈魂。
非要從根源上講,三十三才更接近真正的“林雲漸”。
想著這些事,掀開被子後林雲漸才發現,自己的身上穿著的,是一身很老舊的男式衣物了。
易千回的膽子真的很大……這樣一個沒有面板的,奇奇怪怪的血人她也敢搬進自己的家裡,還給他換衣服。
但,也正因如此,林雲漸決定不在她家多呆。
現在戰術手錶被崩飛落在了廢棄醫院,防衛部找不到自己的行蹤,但只要他們知道他還沒死,就一定會在這座城市裡找到他的蹤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