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四年,是一個平靜的年份。
外無強敵犯邊,內無天災造反,該鋪混凝土路的繼續鋪路,該造船的繼續造船,該疏浚會通河的繼續疏浚,農民耕作于田,商人往來於市,海船不斷出海,河船到處搖晃,一番欣欣向榮的景象。
事實上,對於古代封建王朝而言,只要皇帝沒有什麼特殊愛好,比如修道,當動物園管理員,從事木匠藝術,北出狩獵啥的,政治整體上是相對清明的。
而政治清明的結果,往往就意味著官府對民間的搜掠變得溫和,甚至在某些地區,甚至是完全不擾民,任由百姓自己發展。
治大國如烹小鮮,告訴所有後來統治者,國家這條小鮮,是經不起瞎折騰的,無為而治,休養生息才是王道。
朱允炆選擇了這一條路,一條鞭法的出現,極大抑制了官府搜掠百姓的可能。畢竟一年就兩次稅,任何其他稅都是違法的,在監察御史已經分散到州、安全域性隱於民間的情況下,誰也不敢在收稅期間動手腳,更不敢巧立名目。
沒有了稅目一條要錢的路,地方官吏再貪汙、再腐敗,也不可能禍害一大片的百姓,頂多對付對付若干百姓或若干富紳。
朱允炆是這樣想的,不過多少有些天真無邪,一件事的出現,徹徹底底打了朱允炆的臉,也讓朱允炆一直期待的盛世變得如同一個笑話。
五月二十日,休寧知縣梁緒夥同地方士紳,壟斷石灰礦,壓榨與拖欠百姓工錢,致使百姓自開年起沒有分文收入。
六月初,夏稅開徵,百姓家中無餘錢,不得不聚集於縣衙,要求知縣發放工錢。
六月五日,休寧知縣梁緒以亂民造反為由,抓捕了為首的百姓三十餘人,打傷百姓數十人,並虛報知府衙門,要求重懲帶頭百姓。
六月八日,知府衙門派遣知州王茂前往調查,為梁緒賄賂,隱瞞事實真相。
六月十一日,八百休寧百姓聚攏在縣衙,要求梁緒放人,梁緒請求新安衛出兵彈壓。新安衛指揮史孟崇得到訊息之後並沒有出兵,而是直接上奏給了五軍都督府,畢竟徽州府屬於南直隸管轄,直接為京師管理。
直至六月十四日,朝廷才收到訊息,滿朝震驚。
朱允炆忘記了一點,一條鞭法是對農田的,可徽州府多山少田,百姓家本就貧瘠,好在混凝土道路施工給這裡的百姓帶來了一條活路:挖石灰礦。
當礦工,就成為了他們生存的基本方式,有些農戶甚至帶著老婆孩子一起下礦,為的就是賺點礦工錢。
可好好的礦,偏偏又被縣衙與地方士紳壟斷著,百姓家的幾口礦還不準人找礦,他們只能被人剝削,人家說多少工錢就是多少工錢,多久給就是多久給。
一條鞭法保護了以農為主的百姓,卻沒有保護到以礦為生的百姓,加上地方官員的貪婪,終於惹出了民變。
這件事的出現讓朱允炆臉很疼,就在不久之前,還有官員大談盛世來臨,說朱允炆是一代聖主,現在看來,所謂的盛世就是一個巴掌,呼在臉上還帶聲響的那一種。
朱允炆不顧內閣與六部大臣反對,下旨徐輝祖親自去處理。
徐輝祖是什麼人,是都督府的人,管的是兵,不是民,這是民政,縣衙的事,顯然歸徽州府,歸朝廷六部管,怎麼能讓徐輝祖去?
但朱允炆這一次沒有退讓,命徐輝祖帶三千兵連夜去休寧縣,將知縣梁緒,包括參與此案的一切官吏、所有士紳全都抓入京師,同時命令徽州知府,先行墊付虧欠百姓的工錢,知府暫時代理知縣職責,安撫民心。
徐輝祖的動作很快,加上休寧距離京師也不過五百里,打馬疾馳,兩天去,四天回,直接將梁緒為首的二十六日丟到了武英殿中。
朱允炆坐在寶座上,怒目而視,厲聲喊道:“朕屢下文書,不得欺民,不得貪汙,不得勾結地方士紳!而你呢,就在南直隸,在朕的眼皮子底下,也敢如此放肆?!”
梁緒嚇傻了,聽說過地方衙門越權辦案的,沒聽說過皇上直接搶走辦案權的,哆嗦地說不出話來。
解縉見朱允炆氣得不輕,連忙出班:“皇上,此事交給三法司處置即可,定會嚴格處置,還百姓一個公道。”
朱允炆豁然站了起來,怒斥:“都已經激起民變了,還用三法司審理嗎?將梁緒拖出去凌遲,其他人審理之後,無論什麼結果,都加上一條,抄沒家產,發配北直隸!”
刑部尚書暴昭見狀,趕忙勸說:“還請皇上暫息雷霆之怒,只需兩日,臣定能審查結案,到時候該凌遲的凌遲,該發配的發配。”
不經法司審判直接就幹掉,不行啊,這個先例一開,以後刑部的作用將會越來越弱,皇上要處理個人,甚至都不需要經過三法司了。
暴昭見朱允炆剛想說話,大聲喊道:“明日此時!”
朱允炆強壓憤怒,點了頭:“明日此時,拿出結案文書,若沒一個讓朕滿意的結果,刑部也該整頓整頓了!”
暴昭額頭冒汗,這一次惹火燒身了,不把梁緒往死裡審,對不起自己的官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