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不等高桂英去問,李長庚自己就問了出來。
“我只能說我知道的一點東西,對與不對,你們可以自己回去查一查。”
崇禎喝了一口雨前新茶,淡淡的茶香,滿溢口中。
然後思索了一下接著道:“我覺得,大秦從李斯後退那一刻起,就已經註定了滅亡。
秦朝和別的朝代不一樣,它是唯一一個以法立國朝代,也是歷史上獨一無二的朝代,當時的丞相李斯,在被趙高逼著退讓的時候,法也就不存在了。
歷史記載,秦末農民起義爆發後,勸二世更為法律,行“督責之術”,加強君權。後被趙高誣為謀反,具五刑,腰斬於咸陽市,夷三族。
在我看來,他所修改的律法,其中應該是大有文章,自己身子不正了,面對趙高的誣陷也就只能順水推舟的承認了。”
崇禎以前
(本章未完,請翻頁)
讀這一段話的時候,還總覺得,秦二世胡亥還小,不懂事。
有李斯全權處理,還被誣陷。
多可憐的一個人。
可歷史就是歷史,從不同的角度去讀解,總能夠得出不一樣的東西。
看得多了,就會發現。
當時趙高指鹿為馬的時候,說殺人,就殺人,那種權勢,來自哪裡?
絕對不會是秦王,而應該是有一套別的系統在展現實力,其中最容易被人忽略的就應該是大秦的律法兵了。
若是律法兵不強大,又怎麼去執法?
要知道,當時的貴族,手上可是有私兵的,人家要是拒捕,一般人還真的沒有絲毫的辦法。
只是隨著李斯死了之後,法家群龍無首。
律法兵也是在惶惶不可終日之中,那還有公正可言,再有一些不良人煽風點火,大秦倒的就更快了。
這其中趙高是出了大力的。
指鹿為馬,可以看做是讓人站隊,管你是好是壞,有沒有本事,只要認可我的,那就都是我的人。
至於反對者的下場,也就不用說了。
從此之後,嘿嘿,各個朝代的朝堂之上就好玩多了。
沒誰去管國家怎樣,只一門心思的揣摩聖意,或者抱太子的大腿,掙一個從龍之功。
這就是一個國家法律崩潰了的下場。
崇禎忽然不想再說下去,不然過不了審,說的越多,問題就越大。
“所以嚴明的法律才是一個國家的立國之本,對於那些貪贓枉法的,朕也就不多說了,勞改,用一生的,乃至於幾代人的努力去贖罪,才是正途。”
明明是為了討論如何對待曲阜孔家的會議,不知不覺中就成了討論大明律的會議。
不過也不算離題。
萬變不離其中,只要孔家人沒有走錯路,那就身正不怕影子斜。
如今正在變法,需要的就是持之以恆,一以貫之的精神,可不能因為一人而法外開恩,壞了剛剛起步步伐。
“給李定國下文,讓他嚴格按照大明律來辦事,人情往來是需要,可不是用在包庇罪行上面。”
李長庚不知道為何崇禎,話說半截就不說了。
可最後下達的命令,清晰無比。
這個要是再弄錯,不用皇上讓他滾蛋,他自己都會遞交一份辭呈。
“你們在這些男人,說話總是說一半,留一半,我也不問你們了,回去得好好的差一點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