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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還是地煞 (第2/2頁)

“亂入第四名武將——水泊梁山馬軍小彪將,地猛星神火將魏定國。統率85,武力84,智力77,政治66。”

魏定國原是凌州團練使,精熟火攻法,上陣專用火器取人,人稱“神火將軍”。與單廷珪一起奉旨攻打梁山。尚未出徵,就被關勝圍在凌州城裡,後退無路歸順了梁山。排馬軍小彪將兼遠探出哨頭領第八位。是梁山第四十五條好漢。跟隨宋江征討方臘時陣亡。

梁山泊中,朝廷命官不少。許多朝廷命官之所以上梁山,是因為戰敗被擒捉而歸順的。在這種大氣候下,魏定國的上梁山,就顯出有幾分光彩來。魏定國與單廷圭一樣,都在凌州當團練使,戰時需要,擔負起剿滅梁山泊的重任,與梁山交戰,首戰告捷,擒捉了宣贊,郝思文,後與關勝對陣,頗有威風:“凌州陣內,早飛出五百大兵,穿,絳衣,手執火器,前後擁出有五十輛火車,車上都滿裝蘆葦引火之物。軍人背上,各拴鐵葫蘆一個,內藏硫黃焰硝,五色煙藥,一齊點著,飛搶出來。人近人倒,馬過馬傷。關勝軍馬四散奔走,退四十餘里扎住。”這位聖火將軍,倒真有幾分了!後因凌州失陷,魏定國奔中陵縣屯駐,先是“同仁”單廷圭去勸,再是關勝親自去請,魏定國方才歸依梁山,真所謂不亢不卑,頗有幾分光彩。

客觀地說,魏定國的這種光彩,其實又是他的不光彩。上梁山的官員,大多是被擒後無可奈何地投降,不然只有死路一條,而魏定國所處的環境卻不是這樣。他還有自已的城池,還有自已的有生力量,完全可以為國家繼續作貢獻,為何要置國家利益於不顧而憑意氣憑感情投降呢!

不管怎麼說,魏定國憑藉自己的才華擊退關勝的百萬大軍,真是了不得。魏定國是一個有勇有謀的勇猛將軍,魏定國的勇似關羽斬華雄,他的謀似諸葛亮七擒孟獲。生活中魏定國風流瀟灑,禮貌待人;魏定國勤學武藝,爽爽快快。魏定國原是凌州與單廷珪一起奉旨攻打梁山。尚未出徵,就被關勝圍在凌州城裡,後退無路歸順了梁山。他與單廷珪號稱“水火二將”,排馬軍小彪將兼遠探出哨頭領第八位。

“亂入第五名武將——水泊梁山行文走檄調兵遣將,地文星聖手書生蕭讓。統率62,武力70,智力82,政治77。”

《水滸傳》裡號稱地文星聖手書生蕭讓,書中當時著名書法家,善寫當時蘇、黃、米、蔡四種字型,濟州人氏。宋江被捉到江州,吳用獻計讓戴宗請聖手書生蕭讓和善刻金石印記的玉臂匠金大堅到梁山偽造蔡京的文書,以救宋江。是梁山第四十六條好漢,星號地文星,職務為行文走檄調兵遣將。徵方臘前被蔡京留住。結局在蔡太師府中受職,作門館先生。

宋江在江州被黃文炳、蔡得章二人陷害,將被處死,但稟報蔡京的書信中途被梁山截獲,吳用因此獻計,偽造蔡京回信,使宋江被押往東京,梁山便可派人中途奪下。蕭讓因為善於模仿各家字跡,又與吳用相識,因此與善於金大堅一同被吳用派戴宗騙上梁山。第二天,兩人家眷也被接上山,從此,蕭、金二人便“死心塌地,再回山寨入夥“。

攻取祝家莊時,吳用定計讓孫立到祝家莊臥底,蕭讓因此製作了偽文書。

最後祝家莊被攻破,蕭讓又假裝知府誘使李應、杜興二人上山。

大聚義蕭讓負責抄錄了天書,天書記錄他的星號為地文星,梁山上排名四十六位。職務是行文走檄調兵遣將。

大聚義後,梁山三敗高太尉,並將其生擒,高俅答應為梁山招安出力,宋江便送蕭讓、樂和陪同高俅面見聖上,但吳用看出高俅是個轉眼忘恩之人,果不其然,蕭讓、樂和被高俅軟禁了,於是讓戴宗將二人救出。

梁山受招安後,攻打遼國、田虎、王慶時,蕭讓一直在隊伍之中。其中遼國政權透過賄賂蔡京、童貫等人,向宋朝投降之後,徵遼的梁山軍馬只得停戰,回師之時,宋江命金大堅、蕭讓和隨軍石匠們在“永清縣東一十五里茅山之下“立碑記事。徵田虎、王慶後也有類似舉動。

在大多數時候,蕭讓都隨軍在後方做文職工作,但是在徵王慶時,賊將季三思、倪懾奇襲宛州,宛州守將只有宣贊、郝思文,老弱一萬,以及陳觀、侯蒙、羅戩等文官。蕭讓擺出空城計,季三思、倪懾大亂,宣贊、郝思文趁機殺出,擊敗敵軍。

“亂入第五名武將——水泊梁山定功罪賞罰軍政司總管

,地正星鐵面孔目裴宣。統率52,武力62,智力72,政治82。”

裴宣本是京兆府的一個小官,人稱“鐵面孔目“,為人正直。因得罪了知府,被髮配沙門島。途經飲馬川時,被鄧飛、孟康救下,推舉為飲馬川寨主。戴宗、楊林在飲馬川與裴宣相會後,裴宣等就歸順了梁山。裴宣在梁山做定功賞罰軍政司官員,排座次時,為第四十七位好漢。一生專記人功過,鐵面無私,威望高。受招安後,被授武奕郎兼都統領。

梁山受招安後,裴宣隨宋江南征北戰,先後征討遼國、河北田虎、淮西王慶、江南方臘。

江南平定後,裴宣作為倖存偏將,被授為武奕郎、都統領,“管軍管民,省院聽調”。他不願為官,便與楊林一同返回飲馬川,“受職求閒”而去。

說實在的,整個梁山泊這個職務是完全莫名其妙的,壓根沒有意義的玩意。

裴宣被任命為梁山泊定功賞罰軍政司。對於梁山這樣的團體來說,完全沒意義。

一是梁山泊並非法治社會,沒有什麼法律能夠作為準繩可用。一切由宋江說了作數。宋江說對就對,說錯就錯。宋江的話就是律,裴宣按宋江的臉色辦事,就是按法律辦事,這道理是很簡單的。

若真以法治社會的眼光看,梁山泊就難得找出幾件正確的事情來:宋江當頭領,既不是遵晁蓋的遺囑,也沒有經過民選;將聚義廳改為忠義堂,這樣有關政治路線問題的大事,也沒有開過頭領大會討論;梁山好漢排座次,則純屬用封建迷信手法欺騙群眾,樁樁件件,哪件可以稱得上是依法辦事?

既然沒有什麼法律可作賞罰依據,怎麼能要求裴宣獎罰分明?裴宣對宋江的作法不提反對意見,就是盡職盡責,不得以尸位素餐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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