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官一品免糧三十石、人丁三十丁。
二品免糧二十四石、人丁二十四丁。
優免數額依次往下降低,一直降低到九品官,免糧六石,人丁六丁。
外省官員減半。
教官、監生、舉人、生員各免糧二石、人丁二丁。正常退休官員按對應品級免十分之七。
《優免則例》還明文規定,優免只免雜役,不免正役和賦稅。
比如正一品京官免糧三十石,算下來是免除一千畝田地攤派下的徭役,但這一千畝田地的賦稅照樣要繳納。
大明從來就不存在對官紳田地賦稅也減免之說。
太祖和成祖兩位皇帝,這麼摳門的人,正經俸祿都摳摳索索,能讓你們在其它方面佔到大便宜?
你中試當官,鄉親們踴躍投獻掛靠,不是躲避賦稅,那玩意只要在魚鱗冊就沒法躲的。鄉親們掛靠,躲的是雜役,也就是衙門的亂攤派。
正役賦稅只會讓你窮,吃不飽飯;亂攤派的雜役雜捐,會讓你傾家蕩產,家破人亡。
朱翊鈞在西苑給皇爺爺嘉靖帝當“仙童”時,接觸到大明財稅資料,目睹過身兼大明總會計師的皇爺爺年底核銷的十三省和六部賬目資訊,當時只有一個念頭。
大明財稅是個渣,它喵的比村頭代銷店還要粗糙奔放。
太祖皇帝制定它時,只想著收田賦,不考慮商稅。
定俸祿時,只想著省錢,從不考慮一個龐大的國家機器正常執行,需要多少成本。
官員拿著微薄的俸祿,前肚皮貼後背心地為大明做貢獻,然後各級官衙的一切運作費用,朝廷大部分叫你自己包乾下來。
前宋各級衙門好歹還有官職田,大明衙門就全靠向百姓們攤派雜役雜捐。
屬於大明各級衙門自己收稅自己花,無疑是讓狼牧羊。
大小官員、胥吏、雜役上下其手,然後縉紳世家內外勾結,一層層往百姓頭上攤派下去。
搞得後來,官府攤派的雜役是賦稅正役的十幾倍、幾十倍,十分恐怖,分分鐘叫你傾家蕩產。
中試做官,能免得就是這些亂攤派的雜役雜捐,投獻掛靠的鄉親免得也是這一部分。
可為什麼孔家、徐家還霸佔了那麼多田地?真要是按照優免則例執行,繳納賦稅都要交死他們。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實際中地方縉紳們免除的範圍越來越大,為什麼?
因為這出現一個悖論。
官府這種亂攤派,大部分是不符合律法的,裡面沒有幾件是清白經得起查。縉紳都是進士舉人,當過官,懂得這些道理,同時還有同窗同門等官場關係。
當地官府敢為難他們,這些人就會跟你把這些道理講清楚,告你魚肉百姓,苛毒鄉里。
於是官府看碟下菜,對於縉紳這些官戶,他們特別講道理,打著“朝廷優免”的旗號,免徵或少徵雜役攤派。
地方世家豪族,扶植族中後輩拼命讀書,科舉中試,圖的就是能講道理的“權力”。
再後來,縉紳豪族們會透過各種手段,比如與縣官和胥吏勾結,隱匿田地人口,直接不服正役、不交賦稅。
於是大部分的攤派雜役,以及部分賦稅正役,都集中在名下沒有幾畝地的貧農百姓頭上。
很快地方會出現了大範圍的貧農百姓逃亡。
種地早晚被攤派賦稅給逼死,逃走說不定還有一條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