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鈞在勤政堂裡看吏部、光祿寺聯袂上疏的《隆慶三年大明中樞地方官制》。
花了一個多小時,朱翊鈞看完了整份上疏,最後部分是內閣的票擬,“可行。”
前面部分是確定官階。
按照此前商議的,大明新官階定為十八階,自正從一品榮祿/光祿大夫以下,分資德/正奉、正議大中、中順朝請、奉議奉直大夫,再分承德承務、承事從仕、迪功修職、登仕將仕郎。
官階是發放俸祿的標準。
從理論上說,你的官階高,即使擔任同一官職,你拿到的俸祿會比官階低的同僚要高。
朱翊鈞翻到後面,想再看看內閣和吏部、戶部最後議定,到底給大明官員調薪多少。
什麼?
才這麼點錢?
太祖皇帝是打發叫花子,你們這好到哪裡去了?
太祖規定的月俸為祿米,正一品八十七石,每一階遞減十三石,至正三品為三十五石。
然後從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從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從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從六品八石。
正七品至從九品每一階遞減五斗,至從九品為五石。
到了成祖皇帝,他為了修築北京城,打起官員俸祿的主意,宣佈一二品四分支米,六分支鈔;三四品米鈔各半;五六品米六鈔四;七八品米八鈔二。
米要從南方漕運過來,寶鈔只需要印就好了。
這一對吝嗇父子,直接把大明官吏的俸祿幹成了歷朝歷代的地板價。
從上疏裡看得出,張居正代表吏部希望給天下官吏們多加俸祿。
高拱代表戶部希望天下官吏自帶乾糧,為大明中興做貢獻。
立場不同,給的意見也不同,朱翊鈞能理解。
雙方爭來爭去,只是把此前的俸祿加了一半,如正一品一百三十石,其中折銀圓六十圓。然後津貼只是俸祿的一半。
看上增加了不少,可是你再對比一下宋朝的俸祿。
宋朝的俸祿,正從一品月俸三百貫,衣賜綾四十匹、絹六十匹、羅一匹、綿一百兩,祿粟一百石。
正從二品月俸二百貫,衣賜綾二十匹、絹三十匹、棉五十兩,祿粟一百石。
除此之外還有僕人的衣糧各七十人,每月薪(柴草一千二百束,每年炭一千六百秤,鹽七石等。
七品的縣令、錄事參軍,每月料錢十五貫、米麥四石;八品的主簿、縣尉,每月料錢十二貫和米麥三石。
對比宋朝的俸祿,大明官吏的俸祿,真是聞者落淚,聽著傷心。
不僅如此,大明官吏這微薄的俸祿,還要包括聘請幕僚僕人,迎來送往的費用。
不貪能行嗎?
不貪只能被活活餓死!
什麼?
你說中了進士有人帶著田地投獻,可以發家致富。
呵呵,你想多了。
嘉靖二十四年頌布的最新《優免則例》,詳細規定了各級官員、進士舉人們的優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