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借據已經取來!”
去戶部取借據的方軍的聲音在東暖閣外響起,王承恩立刻到了門外將一個信封取了過來呈給了崇禎。
崇禎取出裡面的幾張紙,紙張黑色,微微泛著豪光,內容清晰可見,和畢自嚴所說無二。
但是借據上只是記載了具體時間和金額,以及商號,並無經手人。
見眾人疑惑,畢自嚴低聲道:“陛下,臣之所以確定這是真實記載,就是因為這些借據所用紙張。”
“羊腦箋。”
李若漣的聲音也響起:“陛下,這幾張借據是東廠專用的秘密奏章所用紙張。
這種紙張是瓷青紙的升級版,是用羊腦和頂煙墨窨藏,經一定時間取出塗於瓷青紙上,砑光成箋,墨如漆,明如鏡,制以寫金,歷久不壞,蟲不能蝕。
這上面的字雖然不是用泥金所寫,但這紙張絕對不可能外傳。
而且到了天啟三年,為了節省支出,內府造紙坊被裁撤,磁青箋、金粟箋、砑花箋、五色灑金箋、羊腦箋等宮中御用紙張就不再生產,只保留了日常政務批答所用的素白宣德紙。
所以說,這些借據大機率是真的,且是東廠的某位提督暗中所寫。
既然沒有記錄在賦役黃冊之中,且又極其的隱秘,很顯然是礙於朝廷的威嚴和臉面,但所經手之人又不想此事被歷史塵封,於是就暗中以此種方法記錄了下來。
如果按照這個推測的話,那麼或許只有當時的東廠提督陳矩和盧受、李實等人所寫了,因為這幾人的風評還算不錯。”
“李指揮使慧眼如炬!”
畢自嚴連連點頭,看向崇禎:“陛下,李指揮使所言,臣比對過,前幾張的確是陳矩的筆跡,後幾張乃是盧受的筆跡。
陳矩此人算是東廠提督中的異類,此人九歲淨身,嘉靖三十八年入司禮監,萬曆十一年掌司禮監,二十六年兼任東廠提督,萬曆三十五年去世,神宗賜諡‘清忠’。
他在任期間調解黨爭、約束廠衛,裁撤冗餘番子一千兩百餘人,規定‘凡緝事必具實跡方可拿人’且建立案件複核制,詔獄死亡率從七成降至兩成,繼任者盧受延續陳矩相對剋制的作風。”
眾人恍然大悟。
按照這兩人的評價,還真是能幹出這種事兒的。
既嚴格執行了皇帝的命令,又給後人留下了一些記錄和證據,想讓後繼之君給這些借款的商人一個公道。
思索了幾息後,李若漣沉聲道:“陛下,當年您在西北巡視時,宣府總兵王承胤被抓後,無論錦衣衛用何種手段,甚至是凌遲都未能讓他開**待商人走私的事兒。
估摸著這位前宣府總兵應該就是知道朝廷從晉商借銀子和邊關貿易特許的事兒,涉及到神宗和幾位藩王,所以才不敢交待的。
且那幾家晉商知曉借銀子的事兒也只有當時的家主或者上一任家主才知道,或者說是由東廠出面,其中某一家商號作為中間聯絡人,其他幾家不知情。
關鍵的是當時有幾家的當家人在抓捕的時候中途反抗被格殺了,以至於這件事兒中途就斷了,口供上才沒有這件事兒。
至於其他的借款,若是由東廠出面,那幾家也只能硬著頭皮吞下,膽敢大肆宣揚,哪怕是陳矩的為人,可涉及到皇帝和朝廷的連綿,以東廠的手段,怕死九族都不夠殺的。”
“有道理!”
“也只有這麼一種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