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不成!
“聶永生”是什麼人啊,一輩子算計別人,對錢看得比什麼都重。
借用聶母的一句話,那就是“油鍋裡的錢都敢伸手撈”的主兒,這麼一個視財如命的人,你居然還敢算計他的錢,這不是想要他的命嘛。
這已經不是簡單的六塊錢的事了,而是一個態度、一個想法問題。
安妮拿走了聶明成的第一筆稿費,並懟得他無言以對,沒再繼續糾纏,這件事似乎到此為止。
聶明成也大大鬆了一口氣,以為終於過去了。
第一筆稿費沒了就沒了吧,反正他接觸到了一個全新的世界。
第一次的成功,更是極大的鼓舞了他,讓他知道,他果然能靠文學吃飯。
這、才是最大的收穫,第一筆稿費什麼的,並、並不重要!
所以,接下來的日子裡,聶明成除了暗搓搓的關注一下自己的婚事程序,絕大多數的時間,他都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寫文章。
其實,他真不笨,也不是真的“撥一撥才動一動”,只是多年被照顧習慣了,養成了坐享其成的性子。
當見識到親爹的犀利和不留情面,聶明成不敢再事事靠別人,至少他絕不敢再麻煩親爹了。
呵呵,幫忙出個主意、買個信紙,他的稿費就能被收走。如果他再請親爹幫什麼忙,他賺來的稿費豈不是都要落進親爹的口袋?
不就是給報社投稿嗎,只要他文章寫得好,就算沒有親爹幫忙,他照樣能成功。
然而,殘酷的現實告訴他,有些事,真的不是靠努力就能完成的。
文章寫得再好,若是不符合報社的要求,人家也不會錄用!
接連投了十幾次,只有兩三次成功,更多的文章全都石沉大海。
這讓之前還因為拿到二十來塊稿費而興奮不已的聶明成,徹底蔫兒下來。
數十次的被拒,更深深打擊了他,讓他開始自我懷疑:或許,我並不適合走文學這條路。之前的成功,不過是偶然罷了。
可他有不甘心啊。
因為,他發現,相較於姐姐姐夫幫忙介紹的工作,他還是更喜歡坐著屋子裡寫文章。
而且吧,做個作家,也遠比當個臨時工,或是開個小買賣更有體面!
他可是文化人啊,怎麼能做哪些文盲都能幹的力氣活兒?
隨著婚事的敲定,六百六十塊的彩禮下了,房子辦妥了,四十八條腿兒全都買齊了,三姐送的洗衣機也在鄰居們羨慕的目光中被送進了新房……
一切都按部就班的進行著,婚期更是一天天的鄰近。
近乎天價的彩禮,兩間屋的新房,全套的傢俱,以及省城最新款的洗衣機,這些都讓馬秀芬無比滿意。
最初她或許還有些許被逼迫、被算計的不甘和不快,但聶家所展現出來的實力和誠意,徹底打消了她的負面情緒。
就連之前看著有些文弱、窩囊的聶明成,隨著一次次的“約會”,馬秀芬也終於發現了他的閃光點。
尤其是聽說聶明成會寫文章,還被刊登在了報紙上,最最重要的是,一個在報紙上巴掌大小的文章,居然能拿到六到十塊的稿費。馬秀芬對聶明成愈發滿意了。
人家聶明成在家裡,輕輕鬆鬆寫寫字,發表幾篇文章,一篇就能賺幾塊錢,一個月怎麼著也能寫個十篇八篇吧,加起來少說也有五六十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