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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雷米王國被稱為伊斯德,但現在回到島上找回本名的男子正在山坡上走著。他的穿著和在大陸旅行時沒什麼兩樣,但腰上卻佩帶著一把陌生的劍。這劍在他離開島上期間,被其他祭司保管著,如今他回來了,這東西就又再交回到他手中。
在整個島上,六名祭司的地位是在一人之下,眾人之上,且皆擁有同等權利,其中的“劍之祭司”都會傳承到這個聖物。“雷之符文”的名字同時也是刻在劍表面的符文意義。擁有統治閃電與雷聲力量的“雷之符文”之所以能都蘊藏在這把劍上,以此力量,得以守護島上所有生命,以及神聖祭袒的儀式。
他是在二十五歲時成為劍之祭司,繼承雷之符文劍的。
當然,那是因為當時原本擔任劍之祭司的人無法再擔任這職務的緣故。按慣例,祭司一職一般都是在自己認為無法有效履行祭司職務時,就提出自行退讓。
六名祭司之中,劍之祭司必須是島上劍術最好的人,所以劍之祭司實際受命的時間,通常都比其他祭司短一些,退業年齡一般都在五十歲之前,在他身體還未衰弱時就會選出比他年輕,介於二十歲到三十歲之間的新人作準備繼任,在交付祭司職位後,他自己則退居為扮演顧問角色的元老院成員。
他的繼任情況卻很例外。他既不是前任祭司的弟子,也不是前任祭司自己退位,前任祭司甚至無法成為元老……
……這並不是他原本所期待的事。可是當時除了他以外,沒有人能擔任那個職務。這是個悲哀的事件,那事件改變了所有的一切,影響了島上的事,甚至影響到他的一生。奈武普利溫低聲吹著口哨,不知不覺就到了七顆大石所在的地方。這裡是十年一回的神聖祈願大會“七圓禮”舉行的地點,也是祭拜“月女王”重要祭典會使用的場所。
溪谷野薔薇是純真小孩在內心深處說出真心話她說很想念他,要他回來要他承諾,會回她身邊這時他彷彿看見,他和成為“不認識自己的人”的少年正坐在雷米的湖邊,用彎月匕首的力量看著景色。他的腦中浮現出口哨曲調中的歌詞內容,一面露出了自嘲的微笑。
在彌漫著嫩綠春天氣息的空氣下,到處可見變成枯黃色的草。他摘了一根狗尾草,銜在嘴邊,躺到草地上,仰望著天空。天空和他複雜的心情全然不同,一片晴朗。
過了一會兒之後,他的口哨換成了另外一首曲調。
失望難過的姑娘獨自呆在山上拒絕他人的安慰,她要一人獨處為喚回死去爸爸魂魄,獻上一束花她下定決心一輩子到死都絕不結婚他搔了搔頭,然後露出似乎很不高興的表情,嘴角抽動了一下。
“哎呀,這不是奈武普利溫大人嗎?”
突然從頭頂傳來的少女聲音令人他心情更加鬱悶,因為他現在並不怎麼想見人。
“您一個人在這裡做什麼呢?我只聽說您回來了,沒想到會在這裡見到您!”
“……是嗎。”
奈武普利溫起身坐好,被高高紮起的長頭發上到處都沾了黃草葉。說話者可愛的小手抓下一根長草,在手指上繞了好幾圈,及膝的黃裙裙角在他眼前飄動著。
“您好像不怎麼高興見到我?”
雖然穿著裙子,但她卻以一個不怎麼莊重的動作躍到奈武普利溫面前,一屁股坐了下去。她是個看起來大約十二三歲、身材苗條的美麗少女。一頭亮麗的紅褐色頭發幾乎全都紮了上去,這是島上常見的發型。她下巴有個白色疤痕,似乎是調皮而傷到的,不過並不因此有損她出眾的美貌。光滑的額頭下方,突出的漂亮鼻樑旁有幾顆可愛的雀斑,有些曬黑的臉頰也稍稍泛紅著,看起來十分健康。這少女從很小的時候就認識奈武普利溫了。
接著,奈武普利溫立即用開玩笑的語氣,喊了她一聲:“喂,雀斑百合!”
令人意外地,少女生氣了。
“怎麼到現在還記得這個綽號啊?太過分了吧!我還以為您離開這麼久應該已經忘了呢!”“是啊,記憶力太好的人常會遇到麻煩。好,我知道了。現在是到了該喊你名字的年紀了,是吧?”
“我兩年前就已經到那個年紀了。現在都十二歲了,算是個大人了。我不是雀斑百合,是莉莉歐佩,莉莉歐佩!叫我‘莉莉’也可以,因為我爸爸也是這麼叫的!”莉莉歐佩這名字其實就是“百合的聲音”的意思,但看過野百合的人都知道,那種花會有一點點的斑點。莉莉歐佩從小女孩時,就一直擔心雀斑會消不去,成為她很大的煩惱。但現在她好像半放棄似的,比較能接受別人的玩笑了。
莉莉歐佩舉起手來,表情認真地這麼說著,但奈武普利溫卻還是噗地一聲笑了出來。少女皺起像是畫出來的美麗眉毛,拍了一下他的手。
“有什麼好笑的!再過三年我就到了可以結婚的年紀了,你不知道嗎?甚至有人十歲就訂婚了呢!”
奈武普利溫不再笑,不知為何,表情變得有些苦澀。少女無心說出的話令他回想起痛苦的過去。可是莉莉歐佩那時還小,應該不知道什麼。她顯然不會是因為想起那件事才這麼說的。
為了不想被人發現自己的心情,他故意用開玩笑的語氣說道:“好吧,我就相信你真的已經算是大人了。那你有論及婚嫁的人嘍?”
“什麼啊,奈武普利溫大人您不是也沒有論及婚嫁的人嗎?那您也不算是大人嗎?”
奈武普利溫點了點頭,表情沉重地說:“當然。我還希望自己很青春。我實在不喜歡當大人。”
“哇,好滑頭哦!”
過了一會兒,兩人的臉上都綻開出笑容。莉莉歐佩微笑著說:“結婚之前就不算是大人,我父親也是這麼說的。所以,您也不能算是真的大人!呵呵呵……可是我,在真的戀愛之前,是絕對不會跟人結婚的。不管爸爸或媽媽怎麼勸,我都一定要和相愛的人結婚才行。”
“聽到這句話,看來真的有人勸你結婚嘍!真是可惜。你五歲的時候,還固執地說非我不嫁呢!”
“您都離開島上這麼久了,我當然要放棄您啊!”
奈武普利溫最後看到這少女時她才九歲。從小她就一直愛跟著他,他不告而別離開島上時,她還曾哭鬧了好幾天,令她那擁有高貴地位的父親傷透了腦筋。可是如今歲月流逝,她都十二歲了,以前的事也忘記了很多。
“對了,聽說有個人跟您一起到島上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