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者小聲說:“嚷嚷什麼呀你,咱賠不了!我看了,那輛腳踏車還真值四十多塊,她不來了,我們還賺了哩!我取貨送貨正好用。”
老太婆:“你也不說給她定個日期,過個手續,她三天五天來一趟,多會兒才能還清咱的酒錢?”
“不是還有腳踏車哩嘛!她一年不來我騎一年,兩年不來我騎兩年。多會兒也不來了,腳踏車就是我們的了。你用幾斤散酒一個破玻璃酒瓶換一輛舊腳踏車,一邊兒里美去吧!”
臘梅卻高興的不行:因禍得福啊!沒想到被訛也能訛出財路來。老兩口明明是在欺負自己年紀小,不敢叫大人,才漫天要價。
酒和酒罈也就值六、七塊,愣給要十元;腳踏車在這世裡明明能賣到四、五十,卻說成二十塊;雞蛋以大換小,還不記賬,賺錢不嫌多呀!
不過,這卻是臘梅求之不得的,這樣一來,前世王曉葉可以長期吃笨雞蛋了,自己也省了去挨戶回。而且,笨雞蛋在前世一塊錢一個,洋雞蛋合六毛,一個裡能賺前世的四毛錢。
哈哈哈,上算!他要不說,傻子才停止兌換呢!
家裡卻亂了營。
由於臘梅在小賣部耽擱時間太久,下地的和上學的都回來了,她還沒有趕回家。
馬惠恩進門沒見到孩子,問了王張氏一句,王張氏就罵上了:
“我說不讓你們與傻b妮子接觸,就是不聽。這可倒好,把孩子領出去,一下午不見個影兒。她傻的連自己姓什麼叫什麼都不知道,真要走丟了,上哪裡找去?
“哪個孩子不是穿土布袋穿到過了兩週歲,就你們嬌慣。都一大溜了,還嬌慣!嬌慣吧,嬌慣的讓傻子給看沒了,你們就清靜了!”
馬惠恩本來就提心吊膽,經婆婆這麼一數,更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嚇得兩條腿顫抖地走不了路。
見王貴強、王曉玲、王曉華都放學了,忙讓他們分頭去找。
各家都找遍了,人們都說沒見。問食堂裡做飯的人們,也說一下午沒見到人影兒。
聽說了的人們也都幫著找起來。大街小巷、草棚子、柴火垛、豬圈、牛棚,旮旮旯旯都看到了,甚至把井裡、坑塘裡,也照了一個遍,自是沒有。
這一來,人們可就議論開了:
“這家忒大意了吧,怎麼把孩子交給一個傻子看?”
“才一週歲多的孩子,幹什麼不裝在土布袋裡?穿小衣裳幹什麼?”
“聽說是傻梅讓穿的!”
“她一個傻子,能想怎麼辦就怎麼辦?王張氏幹什麼去了?
“不是說有個白頭髮老奶奶罩著她嘛,她的東西也是白頭髮老奶奶給的!是想沾神家的便宜唄!”
“說是個老奶奶,誰又見了?要是個鬼呢?用這種方法吸引孩子,得手就吃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