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世戰亂之下,要撥亂反正,只能採用刑法之治。
曹操主張執法如山,強調法不阿貴。
他說,法令“設而不犯,犯而必誅”,要求嚴格法令規章,賞罰分明,不官無功之臣,不賞不戰之士。
曹操重視執法者的人選和執法者以身作則的作用,認為這是貫徹法令、實行法治的保證。
為此,他起用王修、司馬芝、楊沛、呂虔、滿寵、賈逵等地方官吏,抑制不法豪強,收到了一定的成效。
處於亂世之中的曹操既強調刑法,也沒有忘記禮教之用,他始終尚禮重法,兩手俱用,並在禮法並舉、兩手俱用中表現出了特有的譎詐之能。
在人事管理上,曹操主張唯才是舉,這是曹操政治思想獨具特色的地方。
在漢末選官偏重門第、不問才德的情況下,他主張突破門閥界限,實行唯才是舉。
他認為——天地間,人為貴,要建功立業,只有靠人的智慧和才能,“任天下之智力,以道御之,無所不可”。
他重視人的才能,鄙視德行禮教,認為遵守封建禮教的人不一定有開創事業的能力,有開創事業能力的人未必肯遵守禮教,所謂“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
故而力主起用那些果敢英勇臨陣力戰之士,出身地位低微但有高才異質的人和“負汙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的人才。
並且明令要求下屬“各舉所知,勿有所遺”,不拘一格選官用人。
曹操用崔琰、毛玠掌管選舉,他們任用“清正之士”,“務以儉率人”,使得天下士人“莫不以廉節自勵”,即使是權貴寵臣,“輿服不敢過度”。
以上變化,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社會風氣的轉變。
曹操的政治思想符合時代的需求,在統一、平定北方的事業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他主張的法治和唯才是舉是對於漢代德化、孝治四百年傳統的對抗和否定,在政治思想界引發討論,對於後世人事管理思想的影響頗為深遠。
曹操鑽研兵法,有高深的軍事理論,曾熟讀孫武、吳起等前代軍事家的著作,自著兵書十餘萬言即《孟德新書》)。
“諸將征伐,皆以新書從事”;又集錄諸家兵法,寫成《兵書接要》一書,結合自己的戰爭經驗加以論述。
他撰寫的《孫子略解》,開創整理註釋《孫子兵法》十三篇的先河。
其著述大都亡佚,從其《孫子注》和存世的軍事文書以及《三國志》等史書中,可窺見其軍事思想。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曹操認識到——軍事鬥爭離不開政治形勢的配合,要有足夠的武裝力量,才能拯救社會。
不能像春秋時吳國夫差那樣只憑武力,不注重政治;
也不可似周朝諸侯徐偃王那樣,以仁義代替用兵。
他強調“兵以義動”,“示天下形勢,以順誅逆”。
為贏得戰爭中的政治主動權,他挾天子以令諸侯;
為爭取人心,佔領河北後免難民租賦,又釋出抑豪強兼併令,以使“百姓親附,甲兵強盛”。
謀士郭嘉頌揚他“奉順以率天下,此義勝”。
曹操認為經濟的好壞,關係著戰爭的成敗。
軍隊無輜重、糧食、委積,“亡之道也”,因而吸取“秦人以急農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的經驗,大興屯田,達到了足食強兵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