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恆焉點點頭,我第一次在他臉上看到近乎於笑的表情,心情也跟著變好了,喝酒的量就有點沒控制住。
分明賓客也不多,我還是把自己給灌醉了。
我聽到有人在起鬨,叫宋恆焉把我抱起來,下一秒他還真的照做了。
盡管我是個oega,但我也不算特別輕,宋恆焉抱得卻很輕松,連氣息都沒有變急促。
“醉了嗎?”他問我。
我嘻嘻笑著伸手去戳他的臉,頭昏腦漲地講胡話,“宋恆焉,我是真不想和你結婚啊。”
他回答了一句什麼,我沒聽清。酒精和倦意一同充斥著我的大腦,我徹底醉了。
還剩最後一點理智的時候,我只來得及想,還好我酒品沒有很差。
還好今天這場婚禮算是順利進行了,我沒出什麼洋相。
我不喜歡酒,也不喜歡喝醉的感覺,但怪不得很多人都喜歡喝酒,因為它可以暫時麻痺你的大腦,讓你在一片歡聲笑語的氛圍裡相信,你是幸福的。
七歲那年,我去了父親的公司,推門進了他的辦公室。我不應該推開那扇門的,如果我知道我會看見什麼。
事實上,我沒有看見特別過分的場面,因為女秘書已經在調整她的肩帶了,而我的父親也西裝革履,只除了他嘴邊殘留著半個來不及擦掉,也可能是他暫時還沒捨得擦掉的口紅印。
我盯著那個口紅印看了幾秒鐘。七歲的孩子還不足以透過一個口紅印來推斷出完整的狀況,但至少,他經常陪著媽媽看偶像劇,他大概能夠知道,媽媽不在的時候,爸爸的嘴巴上有口紅印,那恐怕不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父親伸手要過來抱我,我憤怒地推拒著,女秘書以為我們就是父子之間的普通玩鬧,也笑著過來捏我的臉。
她身上有著很刺鼻的香水味。
我狠狠地咬住了她的手指,咬到見血了。她尖叫著把手抽回去,淚水滾滾而下,比偶像劇裡面的女主角哭得要更有感染力。父親給了我一耳光,這是他第一次揍我。
和陳女士相比,父親在這個家庭裡一直扮演一個背景板的角色。他話很少,不怎麼過問我和周千澍的成績以及生活,自然也不會大罵我們。
他力道不重,但是我的臉腫了起來。我用盡全力掙脫他,跑出了辦公室,跑到樓下,撞進陳女士的懷裡。
她手裡拿著的飲料灑了一地,不過在訓斥我不小心前,她首先看到了我的臉。
“你臉怎麼了,周難知?你爸對你動手了?”
陳女士的竹筍炒肉基本沒往我臉上招呼過,可能也因為這樣,她的怒氣格外抑制不住。她牽著我一路走回辦公室,周千澍沒來,太陽太大了,他出門容易被曬得不舒服。
那天他倆吵了很久,但我留意到,父親嘴巴旁邊的口紅印不見了。我不知道要不要告訴陳女士,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
萬一是我看錯了呢?萬一陳女士不相信我呢?
媽媽,我喊她。她那會還很年輕,很漂亮,掛著淚痕牽著小孩走在街上,好多路人都為之側目。
我想告訴你一件事。
最終我還是沒把那件事說出來,因為我說到一半,陳女士忽然就打斷了我,問我餓不餓,要不要去吃肉丸。
她偏過頭,不讓我看到她的眼淚,但她的手太冰了,我猜她可能知道我要說什麼了,又或者她在我說之前早就知道了,只是裝作不知道。
我們誰都沒把這件事告訴周千澍。他睡得很早,回去的時候他已經躺下了。這件事就成了我和陳女士共同的秘密,即使它是一個非常不光鮮亮麗的秘密。
從那天開始,父親總是一下班就盡快回家,再也沒出現過之前那種十一二點才讓陳女士去廚房給他做點吃的,又或者幹脆徹夜不歸的情況。
他在用他自己的方式來道歉,來懺悔,來補償,雖然這是一種再惡心不過的補償。我不知道陳女士是接受了,還是有什麼令她不得不接受,反正我接受不了。
我不想和父親談論任何事情,我盡一切可能避開他,就連老師都特地把我叫去辦公室問我,為什麼這周作文我一字未寫,交了個白卷。
作文題目是《我的父親》。我說,我沒什麼好寫的。
怎麼會呢,老師嘩啦啦翻出周千澍的卷子,你看你哥,他就寫了很多啊,不一定是要很打動人的事例嘛,哪怕只是寫寫日常生活也可以......
我最終也沒把這篇作文補上,我選擇站在走廊裡罰抄十遍課文。老師不知情,我哥也不知情,所以我不怪他們。我只是真的沒有東西可寫,如果我要提筆,我只能這樣開頭:我七歲的時候,去了我父親的辦公室,我看見......
那樣全世界都要知道我和陳女士共同守住的秘密了,我想陳女士不會開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