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元景無奈自嘲。
家有一個不肯接手產業的兒子真的很煩。
楊大福心底嘆了口氣,他家清歌是絕對不會再回來。
她在京城是有家的。
可是,可是他們捨不得啊。
楊大福似乎是下定了決心,又似乎是打算孤注一擲。
他停下腳步,問道:“你們家在隔壁縣的會所生意如何?“
“還算可以,怎麼了?”
生意人口中的“還算可以”那就代表著利潤不小。
“我們把會所開到京城去吧。”
啥?
方元景算是個很有頭腦,膽子也不小的生意人,經商多年,他也闖過不少風險。
但此時,他還是震驚了。
他看著楊大福,這是個地地道道的農家老人,即使楊家現在成了縣城的富戶,吃住水平都上來了,楊大福卻還是那個樣子。
他穿著普通,不像尋常乍富人家那樣穿金戴銀,也不像方元景似的穿著低調卻講究。
洗得發白的衣服,趙翠蘭納的布鞋,丟到人群裡,都沒人稀奇的打扮。
大概是因為多年的勞作,歲月的溝壑縱橫在楊大福的臉上。
即使如今吃胖了些許,那些溝壑依舊存在,令人難以忽視。
那是專屬於在地裡刨食的人的印記。
但就是這樣一個老農,一個連走路都開始有些氣喘的老人,竟然對他說要把會所開到京城去!
方元景閉了閉眼,又睜開,迎上的依舊是楊大福那雙堅定的眼眸。
“我倒也並非講大話,也不是想著現在就去京城。”
楊大福見方元景還處於震驚之中,便開口解釋。
“我們一步步來,先把會所開到昌平郡來,等到孩子們進京趕考時,我們再去京城。”
到時候,京城的會所就是他家清歌的,那是他們給她攢的家底。
雖然不是親生的,但他們會用盡全力給清歌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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