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後,警方打來電話說,嫌疑人已經抓捕歸案了。
根據辛杭的筆錄,他交代了做這件事的原因。
他說原本是有人透過簡訊聯絡他,要她去套沈初禮的話,然後錄音。
將錄音交給那個人之後,那個人就會給他一筆錢,剩下的事情就不用他管了。
但他沒有想到的是,最後網路上的輿論會倒向他們一家。
甚至有人人肉出了辛杭的個人資訊和家庭住址。
三天兩頭就會給他寄一些奇奇怪怪的包裹。
辛杭覺得這些都是沈初禮的授意,所以一氣之下就決定損毀她的車。
沈初禮看到這一份筆錄的時候,差點忍不住笑了出來。
“他背後還有個聰明人。”沈初禮說。
段啟蘭問她:“為什麼這麼說?”
“他這種行為其實很難界定是故意損毀他人財物還是故意殺人未遂,”沈初禮想了一下刑法裡的規定,跟段啟蘭分析道:“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如果是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段啟蘭的心思倒是沒有在沈初禮說的內容上,而是問她:“你什麼時候還背了這個?”
沈初禮一愣,解釋說道:“有時候沒有臺詞要背,晚上又睡不著,我就背、背了點法條。”
段啟蘭:“......”
她精神正常嗎?
“你別給我扯開話題!”沈初禮又繼續說:“辛杭他自己這個腦子肯定是想不到用故意損毀財物來代替故意殺人的。”
段啟蘭猜想:“那會不會是他家裡人給他請了律師,讓他這麼說的。”
沈初禮點點頭,律師肯定是請了的。
但不一定是誰給他請的。
“那就只能等開庭的時候,再看情況了。”
經過一系列小插曲之後,劇組演員終於磨合得差不多了,每個人都找到了狀態,上海部分的拍攝很快就結束了。
本來是要先去bj取景的,但bj那部分基本上都是後期的感情戲了。
導演的意思是,讓演員先按順序拍完前面的部分,後面的感情戲也可以拍得輕鬆一點,更有代入感一點。
於是一行人就轉移陣地去了青島拍攝校園部分。
米蔓不清楚其中的原因,她只是覺得一向給江斯嶼不冷不熱的自家老闆,最近變得有點......粘人?
以前對戲的活都是她來幫沈初禮,現在沈初禮一要對戲,就直接去找了江斯嶼。
甚至有些不是和江斯嶼的對手戲,她還去找江斯嶼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