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雯聽洛明說了公司和Polar簽下代理協議的過程後饒有興趣的問道:“所以,前段時間咱們公司和Polar簽下代理協議的訊息是你主動洩露出去的?”
“怎麼可能!”
“不是嗎?”林淑雯愣了一下問道。
“當然不是,我說實話,我是真沒想這麼早就把咱們公司和Polar簽下代理協議的事情公開。”
“那是誰把訊息洩露出去的?”
“遊戲部門的一個程式設計師把訊息賣給了一家自媒體。”
“啊?還有這回事?”
洛明點了點頭,說起了當時的情況。
就在灼光遊戲Polar簽訂協議的第二天,一個不起眼的小媒體居然將灼光遊戲和Polar簽訂代理協議的事情捅了出去。
這家自媒體全平臺粉絲加起來都沒有10萬,屬於是那種毫不起眼的小公司。
但是架不住灼光本身的名氣大,再加上當時恰逢內涵段子使用者數量剛剛破億,灼光科技相關的話題本來討論度就很高,這則訊息一出,一時間也是很多網友在討論。
當然了,大多數網友都覺得是這個自媒體是在散播謠言。
要知道Polar可是遊戲代理發行的巨頭,歐美地區數一數二的存在。
之前Polar代理的遊戲,都是各種三A大作。
別說是手遊了,就是比較火爆的端遊Polar都不曾代理過。
可那家自媒體見網友們不信立馬透露出了更多的細節,甚至還有安德雷·斯塔魯和灼光遊戲的CEO趙寧遠握手的照片。
這下由不得網友們不信了。
洛明得知網上的討論後,很是驚訝,主要他也沒想到公司前腳和Polar簽約,後腳就有人把訊息洩露出去了,這和他的宣傳思路產生了一些分歧。
洛明想了想,覺得與其讓人各種造謠,不如直接把事情公開算了。
可話說回來,這讓人先一步把訊息捅出去了讓洛明覺得很不爽。
容木調查了一下這家自媒體,覺得十有**是公司內部的人把這個訊息賣出去了。
他按照這個思路很快就從公司裡把內鬼揪出來了。
說起來,這還是灼光科技自成立至今第一起內鬼事件。
洛明和容木都覺得要從重處理,殺雞儆猴!
於是容木選擇了報警,當著灼光遊戲全體員工的面,警察把人帶走了。
那位出賣訊息的程式設計師顯然也沒想到公司會直接報警,他被帶走的時候整個人都是懵的。
處理完內鬼,洛明讓容木正兒八經的釋出一個公告,既然已經被人公開了,那就沒必要找機會公佈了,直接公開好了。
於是,第二天早上灼光遊戲和米國Polar共同宣佈,《部落衝突》將由Polar代理,將來同步登入歐美市場。
這個宣告可謂是一石激起千層浪,國內輿論一片譁然。
因為這兩道宣告不僅僅是簡單的一次商業合作。
在此之前,從未有國產手遊能以這種形式在國外發行,尤其還是歐美這種遊戲大廠雲集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