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ar派人過來是12月初的事情,差不多是《部落衝突》宣傳片放出去後的第二天。
當時,洛明其實也正在琢磨《部落衝突》海外發行的事情。
和開心消消樂,植物大戰殭屍手遊,保衛蘿蔔一樣,部落衝突國外發售只有兩個方法:一和Phoe達成合作,繼續使用蘋果商店,二就是找代理商了。
洛明個人是不想和Phoe繼續合作了,因為Phoe的抽成非常高,雖說他們的應用商店全球能在全球範圍內推廣遊戲,但是他們的抽成也是遠高於市場平均線。
所以留給洛明的就只有找代理商這一條路了。
灼光在歐美市場也不是籍籍無名,畢竟開心消消樂和植物大戰殭屍在歐美也是非常火的。
特別是後者,植物大戰殭屍當初在油管上可是掀起了一股直播熱,很多主播都是靠播植物大戰殭屍火起來的。
當然了,遊戲火歸火,灼光的名聲並沒有像這兩款遊戲這麼大。
至少和那些製作3A遊戲的公司是沒得比的。
找頂尖的發行公司勢必會吃虧的,下來估計跟Phoe差不多,那還折騰什麼?
因此在洛明看來最好的選擇就是那些名聲不錯,但規模卻不是很大的中上游發行公司。
正當洛明尋找合作物件的時候,容木突然來到了他的辦公室。
“二明,Polar那邊來人了。”
“Polar?是米國那個代理了很多3A大作的Polar嗎?”洛明有些驚訝的問道。
“就是他們。”
“他們來做什麼?”洛明問道。
“聽說是對《部落衝突》感興趣,想要代理《部落衝突》,然後全世界同步發行。”
“對《部落衝突》感興趣?《部落衝突》就放出了幾段實機演示影片,外加一個宣傳pv,核心玩法都沒有透露,他們怎麼會對《部落衝突》感興趣呢?”
“這我就不知道了,二明你想不想跟他們合作?”
“我這邊倒是有找國外代理的想法,不過我沒想過要找Polar這種業內大佬,這樣吧!木頭你叫上趙師兄跟他們接觸一下,看看是怎麼個事。”
“行,代理分成怎麼說?”
“市場平均線,這是最低的要求。”洛明想了想後說道。
容木對於洛明的定價倒也沒覺得驚訝。
容木對洛明還是非常瞭解的,洛明在聽他提起Polar後還是一副興趣缺缺的表情,這就表示洛明對Polar其實是不怎麼感興趣的。
既然洛明都不感興趣,那就不需要考慮灼光在國外處於遊戲火公司知名度不高的問題。
臨走之前容木隨口問了句:“二明,你的首選目標是中上游口碑較好的遊戲發行公司嗎?”
“對,Polar這種業內龍頭企業,資源是多,但分成要的太高了,我的首選目標肯定不是他們。”
“正好,我也不想跟外國佬卑躬屈膝,國外市場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彎了腰的去掙這錢,我這人骨頭硬,就是要站著把錢掙了。”說完容木就轉身離開了。
最近兩年隨著智慧手機的普及,手遊在市場佔據的份額越來越大,Polar高層覺得有必要去代理一些手遊。
而目前歐美市場的手遊比較火的就那麼幾款,其中開心消消樂和植物大戰殭屍還都是出自華夏的一個公司。
而且這個公司後續推出的一些遊戲質量也很高,在華夏那邊口碑相當不錯。
雖然這個公司現在在歐美的名氣不算很大,但Polar的高層覺得他們很有潛力,可以列為在手遊方面的合作物件之一。
而Polar派來的談判代表格拉蒂絲和安德雷·斯塔魯都算是灼光遊戲的忠實玩家。
特別是格拉蒂絲,格拉蒂絲是油管上的主播,灼光的植物大戰殭屍剛開始宣傳的時候,找的主播就有她。
她的直播風格是裝傻充愣的那種,故意搞出一些很傻的操作,搞節目效果。
但平心而論,格拉蒂絲一直覺得灼光的遊戲質量非常不錯,她在知道公司高層的想法後,把灼光最近釋出的《部落衝突》的宣傳影片給Polar的高層看了。
Polar的高層們很感興趣,他們覺得灼光這款遊戲也有大火的潛力,而當他們得知格拉蒂絲跟灼光有過合作後,當即決定派遣格拉蒂絲和精通漢語,同時也是公司高層之一的安德雷·斯塔魯一起去跟灼光聊這款遊戲的代理。
這才有了格拉蒂絲和安德雷·斯塔魯的到訪。
當然了,好感歸好感,生意歸生意,格拉蒂絲想的是要狠狠的壓價,拿下《部落衝突》。
只要格拉蒂絲拿下代理的抽成比例也比平均價格低很多的話,那她在Polar的地位也能隨之水漲船高了,說不定還有機會升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