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還早呢。”藍森看了眼掛鐘,“不如去小百灣晃一圈?”
“行。”顧揚還是上大學的時候去過音樂節,由於他實在不是一個很搖滾的人,對樂隊也沒想去,所以也只記住了瘋狂的人群和起伏的音浪,時隔多年,再去體驗一次也不錯。
屬於叛逆青年的搖滾聚會,舉辦地大多在郊區是有理由的,一來是因為資金,二來政府也不放心把一群徹夜狂歡的酒|精□□放在人流密集區。但能遠到這種程度的也不多見,顧揚在車上足足睡了兩覺,藍森才總算把車開進了小百灣森林公園。
音浪滾滾,尖叫嘶吼。
售票處有人兜售水槍和水球,顧揚頓住腳步:“我覺得不是很妙。”
“我們屬於吃瓜遊客。”藍森安慰他,“就看看熱鬧,不屬於狂歡的一部分。”
顧揚問:“那你買水槍幹什麼?”
藍森的理由很正當,他說,別人都有。
顧揚被他強行拖進了音樂節大門,還沒走兩步,十幾把水槍就把兩人澆成了落湯雞。事實證明音樂節和潑水節唯一的區別,可能就是背景音樂的不同,一個是《don’t cry》,一個是《月光下的鳳尾竹》。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不同的舞臺,和同樣亢奮瘋狂的觀眾。
顧揚其實很想和藍森探討一下這種迅速興起的亞文化,但現場實在太吵,說話基本靠吼,腳上的gui小白鞋不到十分鐘就成了ggdb,連買個果汁都要排隊,老闆娘還酷得要命,買芒果給橙子,買橙子給蘋果。
但也沒關係,反正都是色素水,有久違的童年糖精味。
藍森皺眉:“這什麼味兒。”
“有水就不錯了。”顧揚把空杯子丟進垃圾桶,“我去個洗手間。”
藍森自覺跟在他後面。
這是兩個相依為命的絕世路痴才能有的默契。
現場的移動洗手間不算少,但每一個都大排長龍,蜿蜒曲折,一眼望去大多都是漂亮姐姐。
顧揚疑惑:“難道現場男性沒有需求?”
“有,但男人多好解決。”藍森揚揚下巴,“聽說走二十幾分鍾就是野森林,你可以選擇直接澆灌大地母親。”
顧揚:“……”
而主辦方可能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為了避免搖滾青年們隨地解決影響環境,還特意弄了幾輛觀光車,專門在現場穿梭往來,拉著男同胞去集體欣賞大森林。
顧揚站在車上,一路顛簸搖晃,神情凝重。
藍森拍拍身邊的人:“哥們,求你,別吹口哨了。”
這和火上澆油有什麼區別。
車停穩後,顧揚第一個奔向森林深處。
藍森趕緊跟在後面,生怕林子裡冒出來一個大灰狼,叼走這尿急的小紅帽。
在音樂節的這段時間裡,大地母親估計每天都有一萬句髒話要講一講。
藍森感慨:“等再過兩年,估計這片綠地也就沒了。”
顧揚抬頭看了看參天大樹:“這得有上百年了吧,哪怕改建成景區呢,總比修成水泥小區要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