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情況不同了。”章辭提醒。
書生們反應過來了,以前女人基本上沒收入,現在昌平鄉的作坊多,很多女人做工掙錢了,生孩子就會有損失,有損失就會有矛盾。
杜豐說實話:“這也就是在昌平鄉,鄉君憐惜女子,福利和男子一視同仁,還給月子裡的發紅糖和雞蛋。換別處誰管女子死活呀。也就是昌平鄉富足,有錢,想著給補貼,很多地方少搜刮點都是恩德了。”
“先明確一個問題,女子在家裡做家務帶孩子,產生價值嗎?”陳帆丟擲問題。
爭議了一會兒,大家達成一致:產生價值。
陳月說:“可她們沒工錢啊,請奶孃請下僕要付工錢,女人自己做活帶娃就不用付工錢,還是被男人養著,是這樣嗎?”
書生們都是男子,不吭聲。幾千年都是這樣過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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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戶人家可以請下僕,女子不用做那些事啊。”有人指出。
“可普通百姓幾乎都是男耕女織,請不起人伺候他們。”
眼看著他們要把話題扯遠,陳帆開口:“鄉君府願意出錢,給予補貼,你們商量,如何補貼?”
“相當於鄉君府付工錢?”鐘意文這樣領會。
“差不多。”
“工錢是十文錢一天,補貼不能超過十文錢,不然大家都去生孩子,作坊裡會招不到女工。”
“也不能太少,不然引不起重視。”
“兩文錢至五文錢一天。”
“三文錢?不計天數長短,每月一百文,這樣好計算。”
陳帆又問:“補貼多長時間?”
“三個月?”
“好像太短,孩子還在吃奶呢。”
“可以請奶孃。”
“請奶孃要花錢,做工的錢給了奶孃,等於沒掙錢。”
“那不一樣,做工是為家裡掙了錢的,自己餵奶等於什麼都沒做。”
“一年吧,孩子差不多會走路了。”
陳帆拍板:“兩年,很多孩子要到十四五個月才走得穩。兩年基本上可以由老人看著了。”
有人指出了一個問題:“如果兩年之內又生了孩子呢?”
“那就雙份補貼。”
有人擔心:“如果有人五六年七八年一直在那兒生孩子呢?拿著鄉君府的補貼生孩子。”
陳帆淡笑:“那就讓她們為人口增長作貢獻。”
鼓勵生育總得有些實實在在的補償吧?
“這樣也好,願意生孩子的安安心心生孩子;想在外面做工掙錢的就去做工,實現自己的追求。”
陳帆提起了第二項議程:“現在討論傷殘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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