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億的利益,誰也不會輕易放手,這是一場長期的鬥爭。
出版社和林子軒商量了一下,他們會先向工商部門反映情況,再和文化部門協商怎麼打擊盜版,他們沒想過能徹底根治盜版,只要能讓《小雪的大冒險》少點盜版就行了。
這是無奈之舉,盜版實在是太猖獗了。
至於那些周邊產品,出版社就幫不上忙了,他們只管圖書這一塊。
林子軒頗為頭疼,他明白這是國情,即便是二十年後,盜版依然存在,而且,影視行業的盜版亂象更多,這不是他一個人能夠解決了。
比如那些玩具廠,你就是把他們告上法庭也沒用。
按照現在的法律,根本罰不了多少錢,他們出了法庭還是照樣去做,就算明知道這樣是侵權,他們也不會當回事。
目前國內沒有相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沒有專門的主管單位。
林子軒和慕致遠說了這件事,倒不是想讓慕致遠出面,他知道即便慕致遠出面,也只能管得了一時,沒辦法根治。
他說了自己的看法,隨著華國和國際的接軌,版權保護的問題會越來越重要。
慕致遠心裡清楚,眼下國家正在和世界貿易組織談判,準備加入世貿組織,只有加入了這個組織,華國才能融入進世界經濟,實現經濟全球化。
整個談判非常艱苦,西方國家提出了不少苛刻的條件,其中就有智慧財產權方面的議題。
“這個問題不是短期能解決的,很複雜,你先找找證據,等以後再說。”慕致遠回應道。
林子軒想了一個辦法,他借鑑國外的做法,把《小雪的大冒險》里人物的卡通形象授權給國內一家大型和正規的玩具廠。
讓這家玩具廠獨家生產,如此一來,那些盜版的玩具廠就觸犯了這家玩具廠的利益。
這樣自己不用出面,玩具廠為了利益也會和盜版廠商鬥爭到底。
不過,國內這類玩具廠商不好找,人家不是傻子,只有在確定自己能賺錢的情況下才會和林子軒簽訂授權合同。
林子軒先讓人聯絡國內的各大玩具廠商,這種利潤與其被盜版商賺去,不如自己主動。
出版社那邊有了一點進展,他們準備為《小雪的大冒險》申報國家文學類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這個是由文化部門認定的。
能夠進入這個出版規劃的都是各個學科裡有影響力的書籍,比如前沿科學的理論研究等。
只要進入了這個規劃,相當於受到了一層保護,盜版這類書籍就會引起上面的重視。
當然,規劃裡的書籍大多都是用來做研究的,科研單位和學校或許會購買,一般的讀者很少閱讀,盜版書商更加不會插手,因為沒有利益可圖。
出版社認為《小雪的大冒險》是目前兒童文學的代表作品,深受讀者的喜愛,對於我國兒童文學的發展具有極大的推動作用。
這麼大肆的讚揚一番,只為了這部兒童小說能夠進入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之中。
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有了這個認定,不僅能夠增加《小雪的大冒險》在讀者心目中的地位,還能讓盜版書商有所顧忌。(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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