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長久地站在窗前,很快就看到了清掃的隊伍,那些彷彿隱藏在陰影之中的食腐蟲,低著頭清理一具具屍體,很快,除了地上那些變黑的血『色』,不會再有任何東西證明這裡發生了什麼。
至於血,那是最不需要清理的,一場暴雨很快就會洗淨。
其實,也沒有人在意,在這座城市的陰暗角落之中,哪裡有沒見過血的呢?
鬥毆,殺戮,這座城市的繁榮之下,總是少不了這些東西,據說天空競技場中都是一場場見血分生死的殺戮。
“感覺好像蠻殘酷的。”
丹鳳捧著一個玻璃水杯,上面有著櫻花的圖案,粉『色』的櫻花浪漫地飄著,襯得那白皙的手指如同皚皚雪山,襯托著櫻花之美。
凋零的美。
“也許我應該去看看。”
抱著這樣的念頭,丹鳳在下午的時候光臨了天空競技場,作為觀眾,只要花錢,總能得到好的座位,但,這份錢,丹鳳很不願意出,她先去了康斯的店裡。
對方明明受了那麼重的傷,卻在第二天就一副沒事人的樣子重新開啟了店門,丹鳳從玻璃門外經過的時候,注意到對方臉上一晃而過的懼怕。
本來還有些不知道如何相處,但如果對方懼怕的話,丹鳳忽然知道該怎麼做了。
“你怎麼來了?”
雖然早知道這個女孩兒可能不那麼簡單,但看到對方真的還敢再次上門,康斯只覺得頭皮發麻,對方能夠殺死比索,自己比比索還差,推理可知,對方能夠殺死自己,比殺死比索還容易。
“這是對受害者的態度嗎?”
丹鳳嘟著嘴,有些不滿的樣子。
在外人看來,坐在那裡跟店長閒聊的女孩兒說不定是對方的女朋友,分明就是在撒嬌。
也有些人注意到了店長的緊張表情,只不過男人麼,哪裡能沒有一點兒心虛的事情。
有好事者還在猜測對方會不會翻車。
“我保證,上次是我不對,真的,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你放了我吧,真的,我還給你保密了。”
康斯沒多少頭腦,如果足夠聰明,他也不會在脫身黑幫之後再次投入進去,他順口就說出了給丹鳳遮掩腳印的事情。
丹鳳還真的沒有留意這一點,腳上的鞋子甚至還是那天的那雙。
“天啊,你怎麼不早說,我竟然還穿著這雙鞋子,都髒了!”
丹鳳的聲音大了些,完全的有恃無恐,忽而又笑得眯起了眼,“給你一個機會,陪我逛街好了。”
康斯無從拒絕,對強者的服從是每個人都應該有的生存智慧,他跟店員交代了一下,就拿好錢帶著丹鳳出門了。
他是準備用錢買回自己的小命的,於是對購物這件事並沒有多少牴觸,好歹也是陪過富婆的,對這個套路還是很熟悉的,看著對方挑選,付錢,刷卡,簽單,偶爾還要用次元袋裝一下,如同一個十全十美的男朋友,嬌寵自己的小公主。
對著富婆都能笑得足夠優雅得體的小白臉康斯,對著丹鳳這樣的美人更是能夠表現出十分的優秀來。
而他不著痕跡奉承人的功底,還有那種體察入微的善解人意,也是讓丹鳳十分的滿意,甚至考慮以後要不要找一個浪子回頭的男朋友,那種花花公子型別的,起碼知道怎麼跟女孩子相處,不用女孩子太主動,還能製造一些驚喜浪漫什麼的,足夠愉悅心情。
如果嫌棄對方“閱盡千帆”,也完全可以排除“肌膚之親”嘛,只是享受好處而不付出,對她來說也不是什麼難辦到的事情。
“你要去天空競技場?那裡可不是什麼好玩兒的地方。”康斯滿臉的排斥,在那裡,殺人真的如同家常便飯,感覺進去了就沒有安全感,那裡的強者哪怕胡『亂』殺人,被殺的也只能怨自己倒黴。
大部分時候,天空競技場的安保也只是能夠保護大部分人,大部分… …當然,也許最後那些『亂』殺人的傢伙會得到懲罰,誰知道呢?
“就是去看一看,當個觀眾,你不願意陪我嗎?”丹鳳笑著,她還挽著康斯的胳膊,對著高半頭的康斯仰起臉說話的時候,好像在撒嬌,連嘴角的笑容都多出一些甜美味道。
近在咫尺的康斯看到的卻是對方眼中的威脅,冷汗都要流下來,“去,當然要去,我願意陪你去任何地方。”
作者有話要說: 是的吶,俠客!
晚安!
改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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