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卻叫我啼笑皆非,外國人從這些電影中看到的是“反戰”,而我們自己看到的卻是“英雄主義”。我們對英雄的定義與美國和華夏截然不同。
華夏人評倫英雄,首先要看他在“政治上是否正確”。孟子說: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華夏開國元首說:死有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還重;替法西斯賣力……就比鴻毛還輕。
在華夏人看來,一個人立場錯了,還十分拼命,那就不是英雄,而是“倒行逆施”,因此程曉羽的行為在華夏人看來有些愚蠢,華夏人講究的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講究的是“瓦全”,但程曉羽偏偏是個在美國長大的華夏人,他的思維具有美國人的個人英雄主義,也有華夏人的“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而這樣的精神最符合我們霓虹人的英雄觀,我們霓虹人一直都認為英雄與立場無關,而在於他是否“努力”。如果這個人剛好又身陷“小情義”和“大情義”的矛盾之中,最後他舍卻“小情”,成全“大義”,那麼這個人就是大大的英雄。
……
在我們霓虹人看來,經歷了“痛苦的糾結”,最後拼盡全力盡到了自己的本分,堅持了自我,這樣的人就是英雄。沒有“痛苦的糾紛”就沒有戲劇性,沒有“盡到自己的本分”就算不上是英雄。
有時候為了襯托英雄,文學作品會把這種“痛苦”搞到在外人看來“極其變態”的地步。民族史詩《四十七浪人》中,有的武士為了給主公復仇,竟把妻子賣到妓院裡,籌集經費;有的為了證明自己的忠誠,竟要殺掉親妹妹;有的殺掉自己的岳父;有的為了刺探情報,竟把妹妹送給敵人做小妾……
在《四十七浪人》的故事裡,將軍禁止武士私相復仇。浪人們雖然手刃仇人,卻同時違反了將軍的命令。為了給將軍一個交待,四十七人全部切腹自盡。我們的小學課本中對此的評論是“這真是兩全其美的辦法”。
魯思本尼迪克特說:霓虹人認為真正的強者應該能夠拋棄個人幸福而履行義務……
近代以來,我們試圖建立某種可以凌駕於一切領域的道德標準時,我們常常選擇“誠”。
而程曉羽這樣的行為,無論哪一點都做到了,他從華夏來到霓虹麼就是“拋棄個人幸福而履行義務”,他在法庭上的堅定,正是對自己,對他人,對法律的“誠”,他的堅持是糾結中兩全其美的辦法。
我們在來看看《地獄十日談》中程曉羽的表現,當之無愧的“英雄”!
活下去!這是一個糾結了霓虹幾千年的難題。
我們霓虹是一個被火山、地震、海嘯、戰爭、貧窮、飢餓反覆折磨的民族。“生存危機”像一把高懸在我們頭上的達摩克里斯之劍,一方面讓我們民族養成了堅韌不拔的個性和一絲不苟的做事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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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下去”一直是我們這個民族的終極目標,甚至“活下去”都成為了我們的偏執。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山本五十六曾經讓參謀制定了一個進攻和征服印度的計劃,但目的確是為了保護已經到手的新加坡,這就是典型的霓虹思維。
實際上一度“活下去”已經成為當時霓虹最高的價值判斷和一切行為的藉口。
為了“活下去”,我們可以策劃陰謀,編造謊言,突然襲擊,出爾反爾。為了“活下去”,在戰敗之後我們可以委屈求全,撥出5000萬日元作經費設立“特殊慰安設施協會”,並在報紙上打廣告公開招募了6萬名霓虹婦女為美軍提供曾有人調侃說:如果有一天霓虹要征服火星,那一定是為了保護地球。
而如今,我們卻在責怪一個為了讓自己妹妹“活下去”的程曉羽,不擇手段!
這是多麼的可笑。
最後,用一句電影中的話來結尾:“活下去的人該做的,就是不要辜負那些死去的人。把故事繼續下去。”
雖然我們沒有程曉羽這樣特殊的經歷,但在每個時代,或多或少都有這樣的故事發生。大家把各自的故事埋在心底,當做什麼都不曾發生過一樣活著,那些從戰爭中倖存下來的,那些從地震、海嘯中倖存下來的,都有屬於自己的別樣經歷。
我們無法審判在絕望的環境中人的所做作為,但是程曉羽是高尚的,分食物給他人,冒著生命危險攀登電梯井,自己一個人抗下了殺人的惡名,而這些人還是窮兇極惡,威脅他們生存,殺害他救命恩人的仇人........現在你捫心自問,他錯了嗎?
程曉羽當然沒錯,他只是一塊被霓虹法律打碎了的“玉”。
特此宣告,此文無關政治。)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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