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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演唱會結束後已經很晚了,念及第二天沒有別的行程,經紀人就給他們買了明天回a市的機票,今晚還是住在酒店裡。
回酒店的途中,時繁隊裡的貝斯手蕭程吵著嚷著要去吃夜宵,經紀人看他們這段時間也都辛苦了,就十分大方地請他們去吃夜宵。
“好耶!”蕭程歡呼了一聲,“好不容易可以宰毛哥一頓,我一定要多吃點。”
庭臨修笑他:“你這段時間胖了這麼多,還敢吃夜宵?”
“我哪裡胖?”蕭程不服地用手捏了捏自己臉上的肉,“我這是嬰兒肥好嗎?像你這種一把年紀的人是不會懂的。”
說完還湊到時繁面前問了句:“繁繁,你說對吧?”
蕭程的身材其實不錯的,只是臉上肉有點多,是標準的娃娃臉,這也是蕭程雖然已經三十歲了,卻完全不顯年紀的原因,看上去還像個大學生。
時繁剛想看庭臨修,就被蕭程用兩隻手固定住臉,說:“我在問你話,你看他幹什麼呀?他有我好看嗎?”
時繁的臉被擠壓著,一臉懵的樣子很可愛,他眨了一下眼,說:“可是你比修哥還大一歲。”
蕭程:“……”
蕭程松開了手,說:“算了,我就不該問你,你這個臨修迷。”
“阿靳呢?”蕭程在時繁這討不到好,又開始轉移攻擊,“他跑哪兒去了?一開完演唱會就沒看到他。”
經紀人毛哥說:“他剛才說有點不舒服自己先回酒店了。”
“什麼不舒服,他就是喜歡獨來獨往,”蕭程往座椅上一靠,順口吐槽了一句,“長得那麼帥,性格卻這麼孤僻。”
蕭程口中的阿靳就是tie樂隊的鼓手司禹靳,為人比較孤僻,即使一個隊在一起時,也總是一個人孤零零站在一邊,曾一度被人爆料與隊友關系不融洽,後來在經紀人的再三要求下,才和他們站在一起。
只是即使幾個人站在一起,還是像有一條明顯的分界線,將他們分割開來,好像誰都融不進他的世界裡。他身上自帶陰鬱的氣息,像是有一抹黑暗籠罩在他身上,很酷,也很神秘。
但在舞臺上卻又截然不同,架子鼓敲擊出熱烈的節奏,像一團火一樣燃燒盡他所有的熱情。只有在音樂裡,他才是張揚的。
時繁沒怎麼跟司禹靳接觸,對他的印象也僅於此。
蕭程氣鼓鼓地說道:“我等下一定要點很多很多好吃的,全都拍下來給阿靳看。”
毛哥開了句玩笑說:“你這是打算把我吃到傾家蕩産啊。”
蕭程傾身過去揪了揪毛哥頭:“說了請客的,別玩不起啊。”
“說話歸說話,別動手動腳。”毛哥拍開蕭程的手,保護自己頭:“要不我不去了。”
毛哥忙說:“別呀,我就開開玩笑,我就算嫌程程吃的多,也不會嫌你的。”
蕭程不服道:“毛哥,你好區別對待啊。”
毛哥反問:“你敢說你吃得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