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塞倫蓋蒂草原上的絕大多數獵豹,都是群居的。
單獨行動的獵豹往往性格更加古怪、兇猛。
雖說周辰已經制作好了清弓。
但他可不想去招惹一隻非洲頂級的狩獵專家。
若是光明正大的來,周辰不怕。
可若是對方夜晚突襲,保不齊會出什麼意外。
周辰只在這裡生存十天,他可不想搞出一個敵人。
雖說他不想去惹獵豹,但如果對方來惹自己,周辰定然也不會手軟。
畢竟。
死在周辰手上的動物,也不在少數。
收回目光,周辰仔細打量著地上還在抽動的小傢伙。
“這是一隻瞪羚,是塞倫蓋蒂草原上十分常見的羚羊品種,之所以叫瞪羚,是因為它兩隻眼睛特別大,眼球向外凸起,看起來就像瞪著眼一樣。”
將攝像機對準對方的腿部,周辰繼續說道:“瞪羚是非常敏捷的動物,它們擅長奔跑,經常以每小時80千米的速度跑下來,連續跑一個小時都不會覺得累。”
周辰頓了頓,微笑道:“這是有資料記載的,並不是我胡謅的。”
摸了摸對方的大長腿,周辰接著說道:“看看這四條大長腿,結實而修長,一出生就是為了奔跑而生的。”
“不過事實也是如此,小瞪羚出生五分鐘後,就能跟著母親跑動了,六週左右,小瞪羚就已經是短跑健將了,這是他們天生的本領,因為周圍的猛獸太多了,不如此就難以存活。”
“它們身材嬌小,體態優美,是草原食肉動物渴望的美餐,當然,它也是我的美食,畢竟我也算是食肉動物。”
他嘿嘿一笑,開了一個玩笑。
周辰獵到的這隻瞪羚體型不小,但也還不足半歲。
扯起後腿,周辰大概估算了一下,“這隻瞪羚身材高大,整體卻是沒什麼肉,體重約在10公斤左右吧,如果再除去皮骨最多也就能剩下一半吧。”
雖說獵物不算大,肉也不算多,但卻為清弓的首戰開了一個好頭。
狩獵之後就是處理屍體。
在營地附近處理屍體很危險,所以周辰決定處理完屍體,再回去。
約莫用了一刻鐘的時間。
周辰將瞪羚的屍體處理完畢。
瞪羚的內臟以及頭被周辰給丟了。
這東西太沉,也沒什麼肉,周辰就不準備帶回去了。
“在荒野之中,處理內臟也是一門技術活。”
“當我們處理完內臟的時候,一定要將其丟到下口風,這樣一來不僅可以避免營地聞到腥臭的味道,也可以避免猛獸在尋找內臟的時候,發現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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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處理好之後,周辰拎著瞪羚返回了營地。
早晨的氣溫不高,但只要再過兩個小時,火辣的太陽就能把人給烤死。
瞪羚的肉不多,但也並不少,他短時間內吃不完。
為了防止辛苦獵到的肉腐壞,周辰必須儘快將生肉處理一下。
擺正攝像機,周辰對準鏡頭說道:“在野外,如果有短時間吃不完的肉,我們要及時處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