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嬸這個模樣,讓我想到了當年王晉逼我簽下那張欠條時的樣子,痛恨到了極點,卻又無可奈何。
我被推倒在地,無助到讓人發瘋,我尋了一根樹枝,快速的在地上寫道:“她偷走了我的孩子!她偷走了我的孩子!她偷走了我的孩子”
我不斷的寫著這句話,寫到手痠疼得厲害,但迎著周圍人冷漠與同情的眼光,心涼到了極點。
林嬸表現得十分無奈:“她得了臆想症,是個瘋子,大夥兒散了吧散了吧!”
我搖著頭,寫著:“我不是瘋子!我只要我的孩子,你們帶我去找我的孩子!我求求你們!!”
他們都知道,我的孩子被送到哪裡去了,但是沒有一個人站出來說話。
我跪下來求他們,給他們磕頭,想讓他們還能有點同情心,把我的孩子找回來。
直到最後,我磕得頭破血流,他們也無動於衷。那時候,我徹底領教了,人性的黑暗還有怯弱的一面。
後來我知道求他們沒有用了,於是從泥地裡爬起來,在整個村子挨家挨戶的闖進去搜。
也許是血脈相融,當我看到一戶人家的老太太,抱著剛出生不久的孩子在家門口散步時,我就覺得那個孩子是我的!
他真的好小啊,早産的孩子不同於足月的,面板都是紅通通的,脆弱得皮下血管都看得清楚。
我害怕傷到孩子,所以只是走上前,沒敢伸手搶,只是伸手想要抱。
老太太警惕躲開,轉身大步走進了屋子裡,鎖上了門再也不肯出來了。
我就在門外,用力的拍打著門,不肯離開。守了一天一夜,直到他們報了警。
天剛亮時,警察過來了,老太太哭天搶地的,對警察說:“警察同志,你們快幫幫忙吧,這個瘋女人也不知打哪兒來的,守在我家門外一天一夜,想抱走我媳婦兒的孩子!太嚇人了,我們都嚇得不敢出來。”
我拼命的擺著手,想告訴他們不是這樣的,這不是真相!
可是人總是會先入為主,所有人都說我是瘋子,於是警察也就相信了我是瘋子。
從村裡被帶到警局,我的情緒一直很激烈,表現得真的就像個瘋子。
後來,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清醒的,還是真的瘋了?
警察聯絡了鄭家的人,現在我這個樣子,他們甩都甩不及,又怎麼可能會管我?
於是,養母將我領回去的當天,就把我送進了當地條件最差的瘋人院,再也沒有人來看過我。
我不知道活下去的意義是什麼?愛?責任?信仰?還是仇恨?
我想,除了仇恨還能讓我咬著牙活在這個世上,其它的都沒有了。
七八個病人擠在一間黑暗潮濕的病房裡,義工偶爾會過來打掃一下,幫我們洗個澡。
但是極沒有耐性,與其說一些人是做義工,不如說有時候會將生活中的壓力與仇恨發洩到這些精神病人的身上。
於是雙重刺激下,精神病人的病情也得不到有效治療。
精神病人的情況各不一,有些發起病來就會打人,咬人,有些大小便直接就在病房裡了。
前天跟我住在一起的病人,不知從哪裡拿了一把小刀片,割腕自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