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怕。”女人躺到床上,翻了翻身,“主要是怕死。他手上有刀。”
“脖子傷著了?”
“不嚴重。”
童朗將方辰圈在自己懷裡,細細打量——女人的脖頸處只有一條淺細的瘢痕。
可癒合得再好的傷口,也是疼過的。
他用臉在方辰的頸窩裡蹭了蹭,又嗅了嗅,再吻了吻,最後輕輕舔了舔那條疤。
女人嫌癢,一把把他推開:這人屬狗的?
“睡吧。”她又翻了個身,“你可以留個夜燈,我不介意的。”
“好。”
待方辰睡著,童朗藉著臺燈的微光,看她,看她,又看她。
她說他虛偽。
呵,他何止是虛偽?
他還卑鄙無恥、貪得無厭、言而無信……
可這回,真的是最後一次了。
這樣一個日子,童朗哪裡都不想去,只想來找方辰。其實只是打算看一眼就走的,可怎麼就被她留下來了呢?
不過,不管是一天、兩天還是三天,童朗都想多看看方辰,哪怕多看一眼都好。
他在十年前就已一無所有,既然失無所失,便以為自己不會再怕什麼。
但事到臨頭,童朗還是沒能扛住。
那天,阿方索醫生第一次在他面前露出了無能為力的表情。
“蔣,我不得不遺憾的告訴你。透過你母親家族那邊的基因檢測結果分析來看,你這個病,可以確定是屬於常染色體顯性遺傳。哪怕是和未攜帶致病基因的人生育,後代中不分男女,依然有有百分之五十的機率遺傳到致病基因。”
“所以,我個人建議你暫時不要孩子為好。不管是試管嬰兒技術,還是基因篩查技術,現在都無法做到百分之百排畸。當然,這只是我的一個建議。你完全可以把一切都交給上帝來決定。”
上帝?
童朗可不信什麼上帝,他只信機率。
所以即使醫生不說,他也不會選擇生孩子,他甚至連結婚都沒想過。
童朗不會將一個無辜的女人拉進自己這晦暗無光的人生;也不會將一個像他一樣的可憐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
所以他註定孤單。
而方辰的人生,應該是圓滿的。
可選擇孤獨,和註定孤獨,是兩種感覺。
童朗覺得好難受,難受得都不想活下去。
那……就讓他選個日子孤獨地消失吧!在安排好所有事情之後,在失去光明之前。
在此之前,請允許他再多看愛人幾眼。
好嗎?
作者有話要說:
日更4000,虐心繫碼字,用刀發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