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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身作為秘密機構的特殊性,如果錦衣暗衛的身份在曝光之後,當事人如果不能成為“自己人”的話,通常那就一定是要被滅口的。
眼下張丹楓的兩難之處在於,他對於張知秋的瞭解尚在進行之中,對於如何與之進行相處尚未能夠定論,但當前的形勢卻又容不得他再多做猶豫。
就在這段時間雙方交談的過程中,張丹楓已經以多種隱秘的手法發出了召集部下的指令,但卻根本沒有任何地反饋!
與此同時,張丹楓也還驚駭地發覺,自己所中的“消氣散”威力之大甚至還在江湖傳言之上!
只是在這短短地一段時間之內,張丹楓的內力已然持續地消散了有九成以上,這也讓他驟然間意識到,有意在進行拖延時間的,其實並不只是自己,這個風度翩翩的羅大佑也是正有此意的!
“我是錦衣衛北鎮撫司百戶,隸屬於南衙!”感受著自己越來越為虛弱的身體,張丹楓終於不再猶豫地開口了。
在錦衣暗衛的內部,其不成文的規定是:在任何情況之下,以保命為一級優先許可權!
因為工作的特殊性,錦衣暗衛的人基本是以各種各樣的掩護身份散佈在各地的,其中不乏有各種“賤民”的身份,在許多時候,這些身份根本不能對當事人提供足夠的保護。
因為錦衣暗衛的總部設在位於北京南部天津衛的錦衣衛指揮使衙門總部,因此在錦衣衛內部也習慣以“南衙”來作為對其的代稱。
還是因為其工作的特殊性,如果要法辦錦衣暗衛,那便必須由南衙來出具“勘合”,否則作為當事人的錦衣暗衛是可以拒捕的,並且南衙日後還將追究另一方的責任。
所謂“勘合”,就是一種特殊的檔案,由錦衣衛經歷司一個設在南衙的特別部門編撰文簿,編立字號,由南衙主管官員用關防蓋半印,稱勘合文簿。
所謂“關防”,也就是公章。
古時符契文書上蓋印信、分為兩半,當事雙方各執一半,用時將二符契相併驗對騎縫印信作為憑證,這就是“勘合”,凡調遣軍隊﹑車駕出入皇城﹑官吏馳驛等均須勘合。
在明朝,勘合用於邊戌調遣,有調軍勘合和軍籍勘合;清代官吏使奉差出京沿途用驛站馬匹,須查驗郵符,亦稱勘合。
換句話說,如果羅大佑拿不出掌管在錦衣衛南衙手中的那張蓋有半個公章地原始檔案來的話,身為錦衣暗衛的張丹楓是可以拒捕的。
“仁和堂資敵蒙古林丹汗於前,勾連蠻族合流於後,罪證確鑿,其罪當誅!”出乎張丹楓預料的,羅大佑在陰沉著臉略一沉默之後,卻是並沒有理會自己所言。
張丹楓始而大驚,繼而大怒,但接下來便是一種徹骨的深寒!
自己已然亮出了錦衣暗衛的身份,但對方卻是似乎要不管不顧地一意孤行,這已然不是一種“公事公辦”的行為,張丹楓此刻的第一反應,便是職業性所導致的深深地懷疑!
首先便是懷疑此人的身份:張丹楓雖然知道錦衣衛中有羅大佑這麼一個人,但是卻並不認識此人,這是第一個疑點。
通常而言,錦衣衛在抓捕內部人員時,都是會派出能夠認識對方地人員的;張丹楓之所以沒有在第一時間對此産生懷疑,也是介於錦衣衛目前窘迫的處境所致,畢竟太多的錦衣衛人員已經是遭到清洗了。
不過,也正是因為如此,錦衣衛的號牌也並不能夠足以證明一個錦衣衛的身份了:除卻那些仿製品之外,在三年前也有相當一部分的錦衣衛號牌無聲無息地消失了,但隨著大批人員的非正常失蹤與死亡,這些事情已然是不可考究了。
其次,張丹楓更為懷疑的是此人的動機。
一個人幹某一行的時間長了,那麼便會培養出一種特別的“職業氣息”,張丹楓便可以從眼前地這個羅大佑的身上,感受到那種非常熟悉地、錦衣衛所特有的“職業氣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