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錯了,我現在就刪了她好嗎?”
楊綿更在意他的態度:“你並不討厭她。”
伍默再次驚嘆楊綿的敏銳:“說不上討厭,說不上喜歡,她只是我知道的不算幸運又不算爭氣的人。”
“聽說她是因忍受不了家暴離的婚,然後把孩子帶在身邊,沒有一技之長,沒有時間去學,可能也是不願意去學,只願意做來錢輕松的工作。”
“一開始是離婚後跟所謂的‘男朋友’開始學著做銷售,後來逐漸逐漸就開始走上歪路,行為處事也越來越開放、越來越出格。”
“這種人,我並不評判,但是我不贊同這種做法。或許每個人都有生活上的難處,但是每個人面對生活的困難有不同的做法。我不說這好不好,只是道不同,不相為謀。”
楊綿現在心情糟糕透了,眼淚雖然不再流,但是眼睛澀澀的,心情也苦澀的很。
這背後的隱情,似乎是一個圈套,讓楊綿不得不體諒,可是楊綿不想體諒。這是她的選擇不是嗎?那個人應該為此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後果。
那伍默呢?這件事對於他來說,如果真的沒有實際的接觸,那麼除了他說的錯處,哪還有做錯的地方?
楊綿意識到,她現在心情這麼差,不過是突如其來的現實打破了她美妙愛情的幻想罷了。導致痛苦的原因固然有伍默之前沒有明確拒絕的行為,可是最主要的原因是她發現了伍默也只是一個普通人、正常人,還是一個男人,他不是為她守貞的貞潔烈婦,或許在楊綿還未認識的另一面,他也有玩弄世界、玩弄他人的傲慢和不屑。
不不不,不對,應該是說,人生的另一種可能令她痛苦不已:如果他們從未在一起,那麼伍默未必不會跟她有交流和接觸,這時可能不會,未來幾年也可能不會,但是幾十年以後呢?
啊……我忘了,是這段時間太甜蜜了,我竟忘記了,我竟然忘記了我的目標是活在當下,享受當下,在我和他在一起的時光裡只希望不辜負彼此就行,我怎麼能奢求天長地久?
今晚,楊綿想自己靜靜,這對小情侶又分開兩個房間獨自入眠。
看著窗外半暗的夜景,這深夜城市折射出來的繁華要現不現,如同楊綿的心情。
再亮的燈光過了12點也會逐漸暗淡,心裡再甜蜜的感情也總會隨著時間的消逝慢慢變淡。
楊綿很慶幸,在她被甜蜜的愛情沖昏頭腦的時候,被當頭一棒打醒了,她的理智回來了,雖然痛,但這就是事實。
楊綿不想要怨恨那個人,也不想抱怨伍默,她只是意識到:我是應該考慮怎麼對待伍默身邊的女人,怎麼在他的環境中自處,而不是逼迫他做出選擇。
伍默或許可以在這件大事上選擇我、在那件小事上遷就我,但是可以在件件大事、小事都選擇、遷就我嗎?可以無怨無悔嗎?
楊綿知道這個答案,或許可以,但絕不會沒有任何一點怨言和後悔,甚至到最後可能會後悔選擇了我這個人。
太痛了,愛情的滋味是這麼苦澀。原來,愛情苦澀的滋味中,有一味是妥協,不再是獨身一人,為了愛人,要學會妥協。
我和他都得妥協,只有妥協,才能有我們共融的空間。
楊綿這時候想起他為自己在同事、父母前的付出。他為我在我家做出妥協,學會融入,我也應該在他家、他公司、他朋友中做出妥協,學會融入。
楊綿理清感情的思緒,卻仍不知道自己要怎麼面對伍默身邊的異性朋友群。
要用什麼樣的心態、方式去對待?要怎麼確定這個邊界?我是不是要積極地跟他地朋友們交朋友?
想著這些苦惱的事情,楊綿覺得自己還是太愛他了,如果不是因為太愛他,愛他愛到牽扯自己的喜悅和悲傷,甚至能在愛他的過程中得到滿足和幸福,那麼她絕不會花費那麼多心思和精力去思索他們相處的方式,擔憂他們的將來。
還是太愛了,想要為彼此的未來再努力一把,不留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