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做過很多蠢事,大學時,瞞著哥哥坐一個多小時的計程車跨區去看你;得知你加入樂隊,私下寫文章加錢投校園公眾號為你搖人;不喜歡熱鬧的場合,卻願意參與所有你會出現的聚會;在手機相簿存下所有關於你的照片,大多數是背影。
很多很多,似乎已經記憶模糊,而寫信時又記憶猶新,以文字記錄下來。
如果用一種物品來形容我的感情,應該是打火機吧,你輕輕撥動,我心潮澎湃,似火熱烈。
對你的喜歡如一場秋季大火,隨著秋風飄揚,火勢愈發強烈,席捲我的全部。
我喜歡你的念頭猛烈,而你不會知道。
“喜物而不膩於物,鍾情而不陷於情”。暗戀你的第一年,學校在傳你有女朋友,親眼目睹後,我努力不再喜歡你,可我做不到,暗自想著,只是喜歡而已,我絕對不會越界,說到做到。
暗戀你的第二年,你已經畢業,我只有在每年的世家聚會才能看到你的身影,或從哥哥的口中得知你的訊息,還是忍不住喜歡你。
暗戀你的第三年,對於你來說,我依舊是陌生人,喜歡你的陌生人,不對,可能有個名字,不算陌生人,足夠了。
暗戀你的第四年,聽說你已經分手,我好像終於可以和你說喜歡你,但我是膽小鬼,怕被拒絕,所以,我還是藏進殼子裡吧。
暗戀你的第五年,你有喜歡的人,這次我真的不喜歡你了。
喜歡可以有很多種詮釋的方式,我選擇最隱晦的一種,一廂情願,就要拿得起放得下。
不沉溺,是對自己最好的負責。
“郴江幸自繞郴山,為誰留下瀟湘去”。今年是決定不喜歡你的第五年,每年都失敗,今年會成功的,因為我要結婚了,寫下這封信,聊表默默無聞的十年。
像我這麼古板無趣的人,就連寫情書都需要注意格式,一板一眼,從不逾矩。而你肆意張揚,狂妄自信,我從不相信,這樣的少年會為我停留。
今年,我終於可以真正不喜歡你了。
“願君長似少年時,依然一笑作春溫”。
——一個不重要的人】
商寂將信件內容來回看了好幾遍,眼角不自覺泛紅,捏著信件的手指在顫抖發緊,一陣陣拗疼從心臟傳至全身,他已經動彈不得。
透過這種身體反應,他不斷地被提醒:月月喜歡了很多年的人是他。
那個混蛋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