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範景文詢問的目光,崇禎笑了笑沒說話。
聖旨代表朝廷。
中旨代表崇禎自己。
他要以自己的名義命令祖大壽前去招降。
招降的這些人則是向崇禎投降,而不是向朝廷投降。
這對平遼之後的事非常重要。
見崇禎沒有解釋的意思,範景文想起了另一件事:“陛下,吳三桂不但官居總兵,還有爵位在身。無論他犯了什麼罪,按照規矩要先將其緝拿,經三法司會審後才能處置。”
“那就先緝拿,然後三司會審!”崇禎冷冷說道。
以崇禎現在的掌控力,完全可以繞過三法司直接給吳三桂定罪,或者直接行刑。
但是他沒有那麼做。
他要遵法守法。
一個王朝走向衰敗的標誌是法治率先出問題。
什麼問題?
犯罪率增加?
拒繳賦稅徭役?
都不是。
除了少數作奸犯科的人員外,大部分百姓都是守法的。
不守法根本不行,畢竟他們無力與朝廷和地方官府對抗。
守的法不是一成不變,而是具有靈活性。
在朝廷,這個法是《大明律》。
但是到了地方,這個法就變成了地方官員自己。
地方官員遵守《大明律》,那麼百姓守的就是《大明律》。
地方官員若是不遵守《大明律》,百姓就遭殃了。
法治也就出現了問題。
俗話說上樑不正,下樑歪。
只有皇帝守法,朝中大臣守法,下面的官員才會守法。
官員守法,地方上計程車紳才會跟著守法。
這一連串的連鎖反應。
短時間內或許看不到成果,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產生的後果才會顯現。
為了大明,崇禎要做一個守法的皇帝。
說完吳三桂的問題,崇禎看向範景文卻沒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