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自我意識”是透過“慾望”確定“我”的存在,並不斷加強這種“確信”。
“我”好想中彩票……
“我”今天晚上要吃火鍋……
“我”想讓這個島國女演員給“我”吹一個……
“我”要出名……
“我”要當明星……
“我”考了第一名……
“我”做到了……
“我”真倒黴,怎麼就沒像二哥那樣娶個拆二代白富美……
……
在“自我意識”的這種滿足裡,可以說,它藉助它的“外在”即生命,把“慾望”當做一種“經驗的獲得”。
“慾望”和由慾望的滿足而達到的“自我意識”本身的“確信”,這一點是以“生命”的存在為條件的;
“自我意識”對自己確信是透過加強“慾望”達到的;為了要加強“慾望”,“自我意識”將“生命”的戲份降低。
但,“自我意識”不能夠透過它對“生命”的“完全忽略”而加強“慾望”;
所以,慾望的“外在”是不同於“自我意識”的“外在”(即生命);
慾望的本質,是“自我意識”確信自身的一種“經驗”過程。
同時,“自我意識”仍然是自行“演變進化”的,而它要獲得“演變進化”,只有透過外在的“生命”,它的滿足必須建築在“生命”的“過程”;
由於“生命”具備獨立性,只有“生命”進行“運動”或者“成長”(否定之否定)時候,“自我意識”才能獲得滿足;
“生命”必須自己否定它自己,因為它潛在地是否定性的“慾望”(簡單理解,食慾是生命成長的第一動力),並且“生命”必須作為一個否定性的“外在”為“意識”而存在。
由於“生命”本身的“否定之否定”透過“慾望”的實現過程,進而加強了“自我意識”和“生命”的對立統一;
“慾望”的外在,也是“生命”,但這一“生命”,又和“自我意識”的“外在”:“生命”不太一樣,兩者對立統一;
就“慾望”的“外在”來說,“進化演變”或者是來自“生命”,也出於“慾望”,或者是以生命的普遍本性的形式來否定生命自身。
但是這個普遍的獨立的“內在”,在它那裡“否定之否定”(即演變進化)是絕對的,“自我意識”只有在一個別的“自我意識”(慾望)裡才獲得它的滿足。
在這時候,“自我意識”、“生命”、“慾望”三者存在著對立統一的關係!
所以,才有誤讀的人宣稱:
“我”,就是各種“慾望”的結合體!
……
在皮皮清晰地意識到“我”和“慾望”的時候,會產生一種“矛盾”:
首先,“自我意識”內的“幻想”,是無限的!
皮皮可以幻想自己是世界首富、武功天下第一或者皮皮是上帝;
其次,“慾望”在當做“生命”的經驗過程中,只有一少部分能夠得到“實現”和“滿足”。
……
進而,這個“矛盾”會加深,使得“自我意識”、“生命”和“慾望”三者之間的關係產生新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