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在我們小區也不是沒發生過。”幾秒鐘後,他又補充了一句,以此表現自己並不是違規的頭一人。
“後來呢,他們出來的時候,你在哪裡?”我沒再糾結這個問題,繼續問道。
“出來的時候我就不知道了,因為張世雅那裡有卡,他們應該是刷卡出來的,我在裡面看電視,也沒留意。”
“也就是說,他們出了小區後去了哪裡,你完全不知道?”我追問了一句。
“警官,出小區的人多了,我總不可能都把他們盯著吧。”
我也不惱,又問“那個小男孩你以前見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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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沒有。”
“目前看來,只有你一個人見過那小男孩,如果我帶十個差不多年齡的小男孩在你面前,讓你辨認,你能否把他認出來?”這是公安辦案常用的辨認手段,具有很強的說服力。
保安聽了我的話,想了一會,點了點頭說:“可以的,雖說當時光線不好,但那娃兒還是有特點的。”
聽到他的這話,我頓時來了興趣,馬上問:“有什麼特點?”
“他雖然穿著一身新衣服,臉上卻髒兮兮的,鼻子下面還有一些幹了的鼻涕,看起來不像是城裡的娃。”
“新衣服?我從影片裡看到,他穿的好像是一身運動服,你能不能看出來是哪個品牌?”我進一步問到。
“這倒是沒注意。”
我把保安講的這些話提煉了一下,得到了一些新的資訊。小男孩知道張世雅的名字,穿著乾淨的衣服,臉上卻很髒。再加上之前我看出來的,他走路特別的姿勢,一共是四個要素。我琢磨著它們,一時卻是沒什麼頭緒。
“警官你好。”門口走進來一個人,對著我打了招呼。
“你好,你就是物業經理?”這個時候進得門來,並且知道我的身份,我也很容易地猜出了他的身份。
“是我。”
在與經理的交談中,我獲知,張世雅一家人在奧林小區已經住了兩三年了,發生這件事之前,奧林小區從來沒出現過小孩走失的情況。
之後,經理帶著我走進了小區,到了兒童遊樂區一帶,我四處檢查了一下,沒有什麼發現,我又從遊樂區走到小區門口,再走了回來,走的時候,我留意著手錶上的時間。
如此反覆了兩次後,我確定了下來,從門口進來,走到兒童區,之後再走出門口,所需時間是五分鐘,加上小男孩在兒童區的停留時間,整個過程用時不會超過十分鐘。
而張世雅父母說過,他們出小區後散步的時間在半小時到一個小時之間。小男孩在他們離開小區後十一分鐘時,進入到小區,之後帶著張世雅出來,總共加起來也就是二十分鐘左右,比起張世雅父母最快回來的時間還要少了十分鐘,也就是說,小男孩的作案時間很充足。
這就說明,幕後黑手對張世雅一家人的作息時間摸得很透,加之他們知道張世雅的名字。我有了一個初步的猜想熟人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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