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意見。”
加里安非常冷靜的說道,“既然桑頓主編願意的話,就以這個價格登報吧。”
“嗯。”
對於“托洛茨基”不討價還價的爽快,桑頓主編非常的欣賞。他甚至還開玩笑的說道,“對了。最近聽說法國有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遭到出逃巴黎,甚至連尋人廣告都打出來了。托洛茨基閣下,該不會你就是那位作家吧。”
“哈哈哈哈。”
加里安尷尬的笑了幾聲,臉上閃過一絲的不自然的神色,很快被他掩飾過去。幸好自己幾乎沒有主動留下任何的照片,所以倫敦才沒有得到自己的具體情報。他假裝附和的說道,“怎麼可能呢,如果我是他的話,估計早就被認出來了吧。”
決定了開始寫《血字的研究》之後,接下來的《每日電訊報》小說版塊開始刊登加里安的作品,而且用的托洛茨基這個名字。整個中篇分為四期刊登,一共三個星期的時間。
很快兩個星期過去了,然而這篇推理小說並沒有出現像《1984》一樣,在巴黎突然爆紅的情況,每日電訊報的沒有太大起伏的銷售額依舊非常誠實的反映了問題。
這是一個讓人難以接受的沮喪事實,甚至連整個報紙新聞編輯部門都開始質疑這篇文章的優秀性,然而桑頓主編依舊拍板決定,要將這個故事連載完畢。
主編已經下達了命令,其他人也不好做出反對,只好乖乖的閉上了嘴巴,將這篇連載刊登完畢。
雖然刊登的推理連載《血字的研究》沒有引起太大的反應,卻吸引了另外一個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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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巴黎發行量最大的報紙,《每日電訊報》的最大競爭對手,泰晤士報的主編羅素會在報刊上像往常一樣的購買一份競爭對手的報紙,以便適時地瞭解他們最新的動態。
站在人來人往的大街上,羅素在翻閱競爭對手的文章時,無意中發現了這篇小說,他一下子就被這篇文章吸引住了。
“這篇小說有點意思。”
原本準備在報刊買完報紙就走,但是看了一個開頭之後,羅素便被吸引住了。隨即他找報刊的老闆翻出上期的報紙,他想看完整版的故事。
雖然蹲在路邊看報形象不雅,然而看完了半篇故事之後,他驚訝的發現自己居然錯過了一篇如此精彩的推理小說。
看完了之後,羅素主編深吸了一口氣,他意識到這篇文章寫的非常精彩,如果從四期刊變成每日一期的刊,這篇文章絕對會拉起銷量,只不過沒有足夠的曝光率和廣告,才導致這篇文章的知名度不夠高。
羅素主編的心中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將這篇文章的作者拉攏到《泰晤士報》來發表,絕對會更勝一籌!
羅素慢慢站起身,揉了揉痠麻的腳,喃喃自語的說道,“待在《每日電訊報》真是暴殄天物了,如果讓他來《泰晤士報》絕對會有更大的發展!”
各大報社之間打探情報和挖牆角已經是平常事,看到不錯的作者,羅素也想著怎麼把他挖回來。
“去打探一下,作者到底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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