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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零章 萬民約政勢洶洶(一)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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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如同商人的竹契一樣,只不過這竹契沒有寫出來,以至於每個人都認為理應如此罷了。”

“墨者在沛地行義,這很好。可如果沒有律法、沒有對錯,墨者並不行義,而是劫掠你們的錢財糧食,難道你們可以對抗嗎?你們誰能打得過剛才臺上的駱猾厘?”

“假使真的這樣,總有一天你們會想,反正都要死,不如聚集到一起,殺死駱猾厘。可如果殺死他,後面還有這樣的強者怎麼辦呢?”

“於是你們便會聚在一起,約定出對錯、懲罰、律令,出讓自己的一部分利,以為了今後長久的利,終於邦國、國君、律令慢慢就這樣產生了,並且形成了聽命國君遵守律令的習慣,你們可能不知道先祖是為了什麼才凝成了國,但聽從的習慣卻保留了下來。難道不是這樣嗎?”

他大聲地陳訴著,儘可能用淺顯易懂的話,儘可能摻雜上墨者的道理,也儘可能暗中摻雜了一個大陷阱:聽命國君只是習慣,倘若國君不能履行當初結成國的目的時,又該怎麼辦呢?

聽上去並沒有什麼大逆不道的話,可適已經在無形中瓦解了國君權力的神聖性和理所當然,而是朝著一條引誘眾人思索和爭取自己自私利益的道路上鋪開。

墨者談愛,出發點是利;墨者談義,出發點還是利。

天啟的天志鬼神希望愛與義,那只是輔助;世俗的兼愛是得到更多的愛、非攻是得到更多的利才是根基。

墨者很功利主義,兼愛交利、貴義尚利、義利統一是墨者的義利觀。

墨者終究是以利推匯出了兼愛非攻,所以這樣說在墨者之中極為順暢。

適違心了自己相信的私有制與國家的起源,將私有制作為一種不可變更的“天帝賦予之權”引匯出人們對國家的定義和思索,所有這一切的推論都建立在這種“天帝賦予之權”之上。

法律是階級統治的工具,但在這裡被適篡改成了抹殺了階級性的普遍適用的“公共意志”,也正符合此時私有制、小農、私營小生產者大規模出現的時代,他們的“意志”需要被體現。

這種公共意志的基礎,是利,是更多的利,是趨利避害,是舍小利而得大利的選擇。

正如墨者在沛邑市井與那些手工業者們先講了墨者定義的“權衡之權”且很容易被那些手工業接受一樣。

適的這番說辭最先被接受的,也是那些聚集於此的沛邑手工業者,以及那些被灌輸了私田制度是此時樂土的商丘村社的村民。

並不難理解的道理,足以動搖天下的根基,只是看起來並沒有那樣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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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我是機電狗,不想也不擅長寫這些東西,深知這東西很無趣。可墨者距離這些東西是最近的,同時也是最遠的: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就會和秦墨、之前的叛墨一樣,很容易和法家合流。明令、嚴法、什伍、株連、泰勒制軍工等等這些,刨除掉墨者本身追求的義,與法家合流就像是米飯配菜湯一樣毫無滯澀。

這些什麼思辨的東西很無趣,我一工科生也不擅長,但很重要,這是無冕之君立足的合法性問題。解決不了,縱然爭霸得了天下,也不可能比歷史上的大秦帝國做的更好了。

如果不解決,齊楚燕韓趙魏秦俱是華夏,直接入秦便好,何必麻煩。

未分家和被未被修正的墨者,很趨近原始自然法思想,他們堅信人可以推斷出最符合人利益的法律道德,而這種思想是理性主義和天賦之權的基礎,當然也是雅各賓理性恐怖的源頭。

但墨者對科學的認識總結卻又是經驗主義而非理性主義的,卻在人文上走理性自然法的路。

同時,墨者的義利統一,又有點像是邊沁的“功利主義”。

當然,都是有時代侷限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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