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天色,這會兒還是清晨,我這個身體原本的主人應該是因為昨晚的天氣太冷,走投無路才到廁所裡過夜,可惜他還是被“凍死”了,要不然也不會有我“借屍還魂”的這一出。
其實那公廁裡面也沒有比外面暖和多少,因為這是個公園裡的廁所,入口採取哪種T字形分隔加外牆虛掩的設計,根本沒有門,冷風嗖嗖地就往裡灌。
我出來以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附近的泥土地上把腳上的汙水蹭幹,溼著腳只會讓自己更冷。
隨後我就開始在附近翻垃圾桶,併成功找到了幾塊破布把自己的腳包了起來,還給自己弄了兩個“袖子”。
在翻垃圾的過程中我看到不少吃了一半的食物,雖然有些還包裹在包裝紙裡,但我考慮了一下,終究還是沒吃。
垃圾桶裡細菌實在太多了,就算那些食物上包著紙,我也不能冒險;畢竟我現在只是餓而已,餓是可以靠自己堅持的,但要是吃壞肚子引發炎症或內科病,就必須要醫療支援了。
弄“衣物”沒有花去我太多時間,大約半小時後,我就走出了公園,準備去“要飯”。
當我路過公園外的一條小巷時,有幾個圍著鐵桶在烤火的傢伙突然跟我搭話,我轉頭看去,發現他們也都是一身破衣爛衫的打扮,不過他們穿得比我可厚實多了,至少那都是真正的衣服。
我本來以為這幾個人是在表示友善,但很快就發現了不對……他們中為首的那個用嘲諷的語氣對我說:“你的‘新衣服’還挺潮嘛,不過我還是更喜歡你這身舊的打扮。”說完他就指了指自己身上的那件破風衣,還哈哈大笑,他身旁的兩個傢伙也跟著他一起笑了起來。
透過他們的隻言片語,我很快就明白了,這三個傢伙昨晚打劫了“我”,他們把我這個身體的前主人打了一頓、並搶走了他的外套和鞋子,導致他最終凍死在了公園的廁所裡。
所以說,“只有同行之間才是赤裸裸的仇恨”這句話還真是有點道理的,哪怕是流浪漢這行也不例外。
片刻後,我走開了。
我並沒有理他們,也沒有要去報復他們的意願。
他們這種人,不值得我去記住。
終有一天,他們會在一個骯髒不堪的窩棚裡,在他們自己也不知道是個啥的疾病折磨下,痛苦的、孤獨的、無助的死去。
我沒必要特意去對他們做些什麼。
有些人活著,便有希望,還有些人只有死了,才能得到解脫。
對於這種甘於墮落沉淪、慢慢腐朽的人,由他們去,便已經是種懲罰了。
…………
中午,氣溫有所回升,在陽光下坐著,雖然還是冷,但基本可以忍受。
這個身體很虛弱,即使我自認意志力算是堅強的,但也沒有體力再走動了。
我需要吃東西,補充身體的熱量,要不然等太陽落山,我可能又要死一回……
當然,我也有後備計劃:實在不行了,我就找一家連鎖快餐店,衝進去、翻過櫃檯,抓一把吃的先塞嘴裡,然後邊嚼邊衝到街上,找一輛警車,在店員追出來抽我之前趴到警車的引擎蓋兒上束手就擒……如果這計劃順利,那我今晚睡覺的地方也有著落了。
不過這只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可能的話我還是不想給別人添麻煩的。
我的運氣不錯,下午一點左右,有個小夥子走到我面前,遞給了我一個新買的熱狗。
我可是蹲這兒看半天了,他和他那幾個狐朋狗友們在遠處指著我笑的時候我就猜到了他們可能是想搞什麼惡作劇。
果然,我開啟熱狗瞄了一眼,發現裡面擠了大量的黃芥末,但我還是假裝沒看見,淺淺地咬了一口,然後擺出一副辣的要死的樣子,流著眼淚做出很誇張的反應。
那些年輕人看到我的反應後在街對面哈哈大笑,樂得前仰後合。過了一會兒,他們覺得沒什麼意思了,也就離去了。
看起來我穿越後來到的這個宇宙和我原來所在的地方至少在一點上是相同的——社會上的傻逼夠用。
這是好事兒。
待他們離開,我也停止了表演,跑到附近的噴泉喝了幾口水,然後把熱狗裡的芥末都巴拉掉,就著噴泉水慢慢地吃,吃到最後我還留了一小塊麵包,小心翼翼地用包裝紙重新包好,放進了褲子口袋。
這一頓也算是高熱量食物了,有了這頓墊底,撐到明天也不成問題,接下來要解決的就是禦寒問題和睡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