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事?義父。”
“是這樣的,你父親臨走前交給我一份合同,讓以後你長大了交給你。”
“什麼合同?”
“就是分家協議,上面寫著家產有什麼。諾,這裡就是合同,你好好保管,記住一些內容,這時候,合同是最有效的證據,可以保證讓你得到家產,如果沒有合同,你就啥也沒有,你要好好保管你的合同。不要被壞人拿走或者毀壞,你要小心,你是羊,你的周圍都是狼,你沒有鋒利的牙齒,也沒有有力的利爪,要懂得逃跑,懂得保護自己,不要硬碰硬,否則,會輸得很慘。”邢員外說。
他說著,將合同鄭重地交給了朱安柳。
朱安柳也很慎重地接過合同,像是在接過來一筆巨大的財富。
然後,邢員外給了他一些盤纏,僱了車馬,帶著奴僕前往谷城縣。
由於少小離家老大回,到了家鄉不認識家門,就一路打聽,鼻子下面就是路,邊走邊問,到了朱家大院。
大院門口坐著以為老婦人,朱安柳不認識。
她站起來,左看右看,說:“你是朱天七?”
“不,那是我爹!”
“哦,你是朱安柳?”
“正是,你是誰?”
“我的苦命的侄兒啊!我是你的嬸孃。”
“嬸孃?”
“就是你伯父朱天六的妻子。”
“哦,我聽說我伯父是朱天六。”
“是的。我是他的老婆。”
“你是我嬸孃。”朱安柳說。
“你回來幹啥?”
“我回來安葬我的爹孃。”
“你父母都死了?”
“是的,我爹孃在白水縣得瘟疫死了。”
“這麼說,你也有十八歲了吧?”
“是的。我十八了,這次回來一是安葬爹孃,二是分割朱家財產。”朱安柳說。
“你憑什麼要來分割家產?”朱楊氏問。
“憑合同啊!我走的時候,義父給了我合同,要求分割朱家財產。”
“你有合同嗎?莫非是你認的義父想要讓你來訛詐我們,要分割朱家財產吧?你的義父不是好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