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倫的想法中規中矩。
陳蒙檬的想法倒是很有意思,她提出了‘反能量’的概念,解釋的內容非常的空泛,但提出概念以後再進行完善,可能會成為一個很有意思的理論。
理論物理就是這樣的。
理論物理不追求完全的真實,而是用數學邏輯去解釋不能解釋的物理現象,能夠做到邏輯自洽就可以了。
大部分物理理論都是如此,聽起來非常的荒謬,也不能夠被證實,但卻被很多學者接受。
他們接受的不是整體的解釋,而是其中的數學邏輯。
反能量。
這個概念聽起來很有意思。
當然,暫時只能說有意思而已,國際物理有很多更有意思的理論,比如,與之類似並很有影響力的‘反物質理論’。
在100年前,鷹國物理學家保羅狄拉克就提出了反物質的概念,他每一種粒子都應該有一個與之相對的反粒子。
例如反電子,其質量與電子完全相同,而攜帶的電荷正好相反,且反電子的自旋量子數是1/2而不是正1/2。
到現在的百年時間,物理學界一直都在‘尋找’反物質,有一些機構宣稱找到了反物質,有一些機構宣稱證實了反物質的存在。
比如——
1995年O洲核子研究中心宣佈,他們在實驗室中製造出了世界上第一批反物質——反氫原子,下一年,阿邁瑞肯的費米國立加速器實驗室成功製造出7個反氫原子。
2010年,O洲原子研究中心的科學家們宣佈,透過大型強子對撞機,他們已經俘獲了少量的“反物質”。
等等。
即便有如此多的‘實驗發現’,很多學者依舊不相信反物質的存在,因為不管是實驗物理,還是天文物理領域,都沒有直接證據表明,他們發現的就是‘反物質’。
這些發現,簡單的理解就只是一種理論解釋。
比如,粒子對撞實驗中,所發現的‘反氫原子’,是因為實驗中有‘氫原子’消失並爆發出了能量。
其他的實驗發言也是類似的。
至於天文學所謂的觀察,也不過是對於‘幾千萬光年外’的現象,從反物質存在的角度上做出解釋而已。
這些都不是直接的證據。
一直到現在,反物質也只是一種理論而已。
陳蒙檬提出的‘反能量’,也可以作為一種理論,去對於無法解釋的現象和問題做出解釋,以此也能促進湮滅理論的發展。
現在湮滅理論的核心內容,多數都是有實驗依據的,正因為如此,湮滅理論才有這麼快的發展,併成為一門單獨的‘湮滅物理’學科。
但一項理論發展,不能全部是實驗支援的內容,也需要拓展去解釋更多的物理現象。
湮滅理論,比其他理論深入的多。
再繼續深入的進行拓展,就可以解析物理基礎,比如光速、絕對零度、宇稱不守恆等物理問題,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會存在這些物理現象’。
就像是弦理論的十一維度、膜宇宙理論。
這些當然是無法進行證明的,但同時也無法證明其是錯誤的,就只是理論的拓展去解釋天文現象而已。
……
材料檢測中心。
沈會明團隊迎來了個好訊息,他們申請的強湮滅力場發生裝置已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