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死的蠢貨,都說了讓你抓活的、抓活的,這裡這麼多死狼人還不夠你吃的麼?”楊戈手裡捏著一枚鑲嵌著紅寶石的十字劍紋章,咒罵著挨個檢查那些血肉模糊的狼人,希冀找出一兩頭還沒死透的狼人,問一問老康納的下落。
“烏拉,烏拉……”
楊戈轉頭瞅那頭伏在狼人身上大啃的蠢貨,惱怒的揮手,“說一百遍了,老子不吃!”
來福的大眼睛裡浮現出遺憾之色,似乎在對楊戈說:“你真沒品味,這種美食都不吃……”
“媽的智障!”
楊戈氣得想衝上去踹它一腳,走了兩步又覺得自己跟一頭蠢貨食屍鬼較勁也太腦殘了,就使勁兒搖了搖頭,把自己腦子裡的古怪想法清空。
他覺得自己越來越不正常了,收一頭食屍鬼做小弟也就算了,現在竟然還和這頭食屍鬼有了這麼古怪的默契……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比劃的是什麼意思,那貨能看懂,那貨面癱似的表情,他竟然也奇蹟般的能看懂。
他莫名的打了個寒顫,不再去看那個蠢貨,改為看著一地的狼人屍體發愁。
一頭活的都沒有,全都死得透透的。
剛才那種情況,他不可能留手,也沒辦法留手,只能往死了打,現在好了,想找一頭活的狼人都找不到。
愁了好一會兒,他終於輕嘆了一口氣,摩挲著手裡的十字劍紋章自言自語道:“算了,找不到就找不到吧,反正這些德庫拉家族的狼人能出現在這裡,就說明城堡離這裡不遠了。”
放棄了找一頭狼人審問的想法,楊戈一下子就來了精神。
打完怪物該做什麼?
當然是摸屍體啊!
雖然狼人是出了名的窮鬼,一變身就爆衣,能剩下一條皮褲就不錯了,但一頭狼人仍然價值不菲。
頭顱提回工會,能領取賞金,勳爵級的狼人頭顱,一顆價值五十金幣,而一枚金幣的購買力,基本上等同於陽光時代的一萬美金。
狼人的心臟和血液在營地黑市上也是緊俏貨,特別是入爵級的狼人心臟和血液,幾乎是供不應求,一副儲存完善的狼人心臟+半加侖鮮血,價格比同等級的頭顱還要高!
以前黑市內流傳著營地某些上位者迷信食用狼人的心臟和血液能帶來超凡能力的說法,楊戈一直認為這是扯淡。即便狼人和人類從基因上就是完全不同的兩種生物,他仍不相信有人能重口味到拿狼人的心臟和血液涮火鍋。
現在,他更認為這個理由是放屁。
根據發生在他自己身上的詭異變化,以及老強森上次說過營地內有人在研究黑暗生物的血脈力量和他當時的古怪表情,楊戈推測,營地內一定有人在研究狼人的血脈力量。
狼人發展族群的方式和吸血鬼很相似,也是透過傷口感染,但和吸血鬼初擁不同的是,吸血鬼初擁的成功率無限接近於100%,哪怕是楊戈這樣的,也不能說的上是失敗,而狼人感染成功率則很低,至少楊戈很少聽到有哪個獵魔人在和狼人的戰鬥中,因為被狼人咬傷、抓傷而轉化成狼人。
據獵魔人工會的研究顯示,狼人轉化人類的機率,和每個人的基因有很大關係。據說在陽光時代之前的十幾個世紀中,有大部分狼人混入了人類中繁衍後代,以至於現在有一小撮人類,身體內就含有極少數的狼人基因,他們現在與其說是透過傷口感染髮展族群,不如說是在透過傷口感染,激發人體內的狼人基因。
所以楊戈覺得,黑市上那些收購狼人心臟和血液的人,私下研究狼人血脈力量的可能性很大,因為狼人基因既然能隱藏在人類體內,那麼就說明狼人的血脈力量是能和人類基因共存,他就沒過聽說有人收購吸血鬼心臟和鮮血的。
興致勃勃的砍下所有狼人的頭顱,再挖出它們的心臟,硬擠出三頭狼人還沒凝固的鮮血後,楊戈非常遺憾的停手了。
“可惜,沒那麼多容器,不然把所有狼人的鮮血都收集起來,回營地肯定立刻就能變成富翁。”
他嘆著氣,把所有狼人的屍體扔到來福面前,任它大快朵頤,自己清洗了雙手,回到篝火旁,拔出戰術匕首從篝火上烤得直流油的野豬身上割下一條大腿,再從揹包裡取出一小包調料,一瓶還沒壞掉的紅酒,切下野豬腿上的肉,粘上調料,一塊一塊的喂到嘴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