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前行,楊戈聽到的心跳聲就越多、越雜亂,粗略的數了數,少說也有七八個。
他心中暗驚,心想難道前方就是德庫拉古堡?
他放慢了腳步,想以更隱蔽的方式潛過去,觀察觀察再說。
“吼……”
突然,一聲威猛無匹的咆哮傳來,來福傻乎乎的扛著揹包從灌木叢中躍起。
“嗷……”
下一秒,雜亂的狼嚎聲響起,楊戈知道,那是狼人變身的咆哮。
“這個蠢貨!”
楊戈惱怒的咒罵了一聲,不再掩飾自己的腳步,雙手拔出兩把勃朗寧,拼命的向前方衝去。
“嘭……”
“嗚……”
悶沉的打擊聲和獸吼打破了森林的寂靜,來福已經和那些狼人打了起來。
楊戈拼命的加速,強行穿過一片茂密的灌木叢後,他看到前方三四米外燃著一堆篝火,篝火上還駕著一頭水牛大的野豬,周圍影影綽綽,全是和來福差不多高大的灰毛狼人。
楊戈心裡一緊,他獵殺的半狼人少說也有十好幾頭了,從沒見過這麼高大強壯的灰毛狼人,不出意外,這些狼人全是勳爵級的。
“媽的,該死的蠢貨!”
楊戈憤怒的吐出一口唾沫,死死的抓著兩把勃朗寧,躬身奮力一縱,一躍兩米多高。
“啪啪啪……”
身軀凌空的瞬間,吸血鬼血脈能力發動,楊戈雙手瘋狂開槍,槍槍瞄準那些灰毛狼人的脖子,一口氣將兩把勃朗寧的14顆子彈全部傾洩出去,霎時間,血花四濺,幾乎每一頭狼人的脖子上都捱了一槍。
但沒有一頭狼人倒下,所有的狼人都做了同一個動作,回頭望楊戈!
楊戈自己也知道,以勃朗寧手槍的威力,射不穿這些狼人的骨頭,所以他射的是這些狼人的脖子,而不是他們的頭顱。
“吼”,見了血的狼人集體狂暴,所有狼人都捨棄了被它們包圍的來福,轉身瘋狂的咆哮著撲向楊戈。
人還沒落地,楊戈就棄了兩支勃朗寧手槍,一把從腰間拉過AA12自動霰彈槍,對準前方,扣動扳機。
AA12自動霰彈槍的精準度不高,超過一百米想射中就全憑運氣,但要是近距離交火,這支槍的威力就大得恐怖,兩槍就可以把人打成兩截,堪稱縮小版機關炮!
“嘭。”
火光爆閃,無數銀珠在剎那間撕碎了被楊戈當成出頭鳥打的灰毛狼人胸膛,滾燙的鮮血濺了楊戈一臉,他清楚的看到,那頭狼人當場飛了出去,掙扎了兩下就不動了。
“媽的,打得死就好!”
他奮力按著槍身阻止槍頭跳動,腳下艱難的踏著灌木叢後退,同時調轉槍頭將一頭想從左邊包抄他的狼人的腦袋轟成爛西瓜。
開了槍後他連檢查一眼的時間都沒有,又調轉槍頭,朝著前方瘋狂開火。
“嘭、嘭、嘭……”
隨著野獸低吼般的悶沉槍聲響起,一頭頭狂暴的灰毛狼人前赴後繼的撲上來,被楊戈一槍槍轟成血葫蘆。
這就是他明知勃朗寧手槍打不死這些勳爵級狼人,仍要先開槍射穿他們的脖子的原因。
狼人是天生的叢林殺手,如果放這些狼人散開,從四面八方攻擊他和來福,他們絕對是擋也擋不住、逃也逃不了的。
而他手裡能有效殺傷這些雜碎的武器,除了聖力武士刀之外,就只有這把發射銀珠霰彈的AA12自動霰彈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