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也是因為她做出瞭如此轟動的事情,所以才能留名青史。
不過,僅憑這點,也不能證明趙胡就沒有皇后了。
也許只是他的皇后啥事情都沒幹,默默無聞的,所以才不被史記紀錄。
畢竟太史公寫的史記,並非事無鉅細全部都收錄。
他只挑重要的事情,或者說於國家有影響的事情紀錄。
不過,真正具有壓倒性的證據,是這面右夫人璽上的“璽”字!
璽,這個字在漢代規定中,是隻有皇帝和皇后才能用的。
皇帝的印,被稱為皇帝之璽。
皇后的印,被稱為皇后之璽。
只有這兩位,以及皇后升級成太后,才擁有用“璽”的資格。
剩下的人,不管是諸侯王還是列侯,統統都不能用“璽”!
如果,趙胡有皇后的話。
他就算再寵愛這位右夫人,也不可能給她“璽”!
這是嚴重的僭越,和根本不把皇后當回事!
這是寵妾滅妻的行為!
在經過周禮薰陶下的華夏人,是無法接受這種行為了。
又違禮,又寵妾滅妻。
這種事情別說皇后自己了,就連國中的大臣們,也絕對無法接受的!
除非,趙胡沒有皇后,後位空懸。
在這種情況下,他賜給右夫人“璽”才是可以接受的事情。
意思就是右夫人代替皇后的職責,幫其統領後宮。
雖沒有皇后之名,但是享皇后之實。
這種行為,尚還算是可以接受的範圍。
不過哪怕這位右夫人享受了皇后的待遇,可以用璽統帥後宮,管理趙胡的內廷。
但是她的身份,終究還只是一位夫人,並不是正兒八經的皇后。
所以在趙胡去世後,哪怕他行皇后之實,但是也得依“夫人”的身份,從殉趙胡!
包括她在內,一共四位夫人,全部都跟著殉葬了。
她們生前沒有在青史上留下絲毫記載,但是在死後兩千多年,終於是重見天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