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到了,1957年。
14歲的李靜,為了家裡燒火煮飯,到附近的天馬山拾柴火,不慎從山坡上摔下,她的腦袋也碰傷了,身上也有著數不清的傷口,腿也給摔斷了。
現在的天氣有些炎熱,天空中太陽高掛,火辣的陽光曬落在李靜的身上。
在太陽的照射之下,頭暈目眩,更覺得難受,她根本無法動。
就在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失去希望的時候,11歲的李遠田發現了受傷的李靜。
“我是李厝村李木匠的女兒,來這邊拾柴火,把腳給摔斷了,走不了路,麻煩小兄弟,到李厝村幫我叫一下人。”李靜朝李遠田說道。
“原來,你就是那個扶桑娃,我也是李厝村的,李安定的兒子李遠田,現在從這山上返回李厝村也要四個時辰,天也黑了,山上還有野豬,可能還會有狼,把你一個人留在這等,我怕會有危險,我揹著你回村子裡吧!”李遠田對著李靜說道。
李靜聽了李遠田的話,點點頭,山上有狼,她也是知道的。
過了一會,比自己瘦小的李遠田,搬動著她的身體,背起她朝著山下走去。
李靜這時14歲,在農村已經算是個大姑娘了,長得也水靈。
李遠田也才11歲,男孩本身也比女孩晚發育,而且還是在這個艱苦的年代,本身還有些營養不良,就顯得李遠田更加的瘦小。
李遠田揹著李靜艱難的走著,停停歇歇。
“我比你大三歲,家裡也沒有兄弟姐妹,你就稱呼我靜姐吧!我就叫你遠弟,我這命也是你救的,以後,我們姐弟相稱,我會照顧你的。”李靜對著李遠田說道。
李遠田身材比較瘦弱,經常被村裡的同齡孩子欺負,雖沒有見過,但時有聽說。
李遠田揹著李靜的過程中倆人身體有一些摩擦,他難免有了另一種想法,“不要,我才不要當你的弟弟,長大後,我要娶你當老婆。”
李遠田心裡嘀咕起來,想到高興事,李遠田臉上不免面露喜色。
李靜看著李遠田臉上的喜色,以為是李遠田答應了,也跟著高興了起來.....
本來四個小時就能回村子,瘦小的李遠田揹著比自己大的李靜,歇歇走走的,竟走了七個多小時,才回到村裡。
村子裡的人,看著李靜與李遠田狼狽的樣子回到了村裡,問清了緣由。
無不對,李遠田豎起了大拇指。
接下來的日子裡,
李靜與李遠田,關係就更親密了,兩人的感情日漸升溫。
但兩人總是以姐弟相稱,就讓旁人覺得正常了。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兩人也一天一天的長大。
一晃,到了1967年,李木匠已經不在了。
李靜24歲,李遠田也21歲了。
李靜長得亭亭玉立,又會裁縫手藝,但作為一名扶桑遺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