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爺。”
來人止步於鹿杖客面前,動作輕緩,面色沉穩。
鹿杖客點了點頭:“殺完就走,不要停留,有人接應你。”
那人面無表情,拱了拱手,示意自己明白。
鹿杖客想了想,又說道:“記得混亂的時候出手,不要讓別人注意到你。”
說這句話的時候,那人已經向豬籠城寨內走去,喊打喊殺聲不絕於耳,也不知道聽沒聽見。
鶴筆翁冷冷吐出兩個字:“穩妥。”
鹿杖客回道:“我明白的,二哥,事後我親自出手。”
汪琛在一旁聽得有些凌亂:“三叔,您不是說只需要他殺完人就走嗎,怎麼......”
鹿杖客沒回答,不屑嗤笑一聲,汪琛自討了個沒趣,悻悻地站在原地。
那一年,我雄心壯志,跟著大哥,騎烈馬,喝烈酒,玩最烈的女人。
大哥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人要為自己活著。
這個道理,自從我開始練武的第一天就知道了。
大哥的馬叫追風,大哥的槍叫獵鷹,大哥的女人太多,想不起來她們叫什麼名字了。
她們有的是心甘情願跟著大哥的,亂世女人一石糧,想活命,就得跟著強者。
有的是被大哥帶著兄弟們搶回來的,如果聽話還能活下去,不聽話的,被大哥玩膩之後,都賜給了那些兄弟們。
沒有人敢對我們不敬,也沒有人敢得罪我們。
那些當官的每天都說要剿匪,但從老百姓身上刮下來的所謂剿匪的錢,有一大半都送到了大哥手裡。
大哥就是皇帝,號令天下,莫敢不從。
我有時候會向大哥說,這樣的日子真好,以前做夢都沒有想過能過這樣的日子。
大哥哈哈大笑,用他那鋼筋鐵骨般的大手,拍拍我:“狗日的,你記著,只要你把老子的鐵砂掌練好了,就永遠能過這樣的日子。”
我很開心,練得更勤快了。
直到有一天,大哥死了。
死的時候眼睛瞪得很大,他那雙引以為豪的鐵砂掌,被硬生生插進了他自己的胸膛。
他身上踩著一個男人。
那個男人就像一座山,紋絲不動,亙古不變。
後來,我在逃亡的路上,知道了那個男人的名字。
西北王,白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