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夜向所裡申請了配車,根據記憶來到一家名為“大福地茶餐廳”的地方。
在電影裡,徐崢扮演的律師,用一紙賬單,將輝哥死亡的原因定性成了酒後駕駛而導致的意外死亡。
車輪碾起的黃沙一路相隨,隨著剎車聲,白夜來到了“大福地茶餐廳”。
白夜也不知道時間來不來得及,只能期望那個無良律師還沒有考慮到這一層。
但讓白夜無奈的是,他剛停好車,便看到了徐崢,不,應該是叫做潘肖的律師,拿著一張什麼東西從餐廳大門走出來。
潘肖有些嫌棄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又皺起眉頭,用兩根手指捏著那張紙裝進了一個塑膠袋裡,看得出來,他的確很不喜歡這個地方。
潘肖也一眼就看到了白夜,看到了白夜身上穿的警服,開的警車,以及還沒有熄火而不停冒著黑煙的排氣管,皺著眉想了想。
接著又冒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拿著塑膠袋朝著白夜甩了甩,一個滑稽可笑的敬禮甩手,轉身離開。
兩個人什麼話也沒有說,但四目相對之間卻又明白了對方到這裡來是為了什麼。
不得不承認,這個潘肖律師雖然人品敗壞毫無底線,但的確是一個很聰明的人,也是個專業的律師,只為錢服務的律師。
白夜沒有說什麼,掛上倒檔後離開了這裡,只是緊緊抿著的嘴唇能看出來,白夜此時並不像看上去的那麼雲淡風輕。
第一次見面,白夜稍遜一籌敗下陣來。
聽著車輛離去的聲音,牆後的潘肖點燃一根菸,美美吸了一口,吐出一個菸圈後自言自語道:
“哼,窮鄉僻壤也有人才啊,這案子,不好辦啊。”
只是看著那玩世不恭的表情,根本看不出來潘肖將白夜放在心上。
也許,只是在想這個案子結束後該怎麼收尾款罷了。
白夜沒有想過去找潘肖,給他一筆錢讓他閉嘴,因為白夜知道,和那些人比起來,自己一輩子也掙不到那麼多錢,更別提對方還是個律師。
如果對方吃了原告吃被告,到最後吃虧的一定是自己。
奸詐,膽大,細緻,遵紀守法又利用法律,這是潘肖給白夜的第一印象。
但白夜也沒有離開,或者說,白夜一開始的目標不只是那張賬單。
既然這一條路走不通,那就走另一條路。
白夜將車放在一個停車棚裡,在車裡換上便裝,槍插在口袋裡,在一個ATM機裡取了點錢,想了想,又把證件拿上,在觀察到四周無人後,悄無聲息地又走進這家餐廳。
盡人事,聽天命。
第二天,在其他同事的陪同下,白夜正裝出席庭審,以證人的身份。
白夜將對講機錄音,車輛現場照片以及從車上搜尋出來的阿拉泰隼毛拿出來,冗長的流程和互相舉證後,向法官陳述,像原著一模一樣的情節。
“......事實已經夠明白了,他就是盜獵珍禽,殺害執法人員的兇手。”
白夜面無表情地念完原著裡的臺詞,默默地看著坐在對面的潘肖,看著他轉筆,塗抹,滿不在乎的樣子,成竹在胸。
安靜的模樣讓他的同事都有些稀奇,這小子今天怎麼看起來有些不一樣了。
“檢方證人陳述完畢,請辯方律師陳述。”
隨著法官的話音,潘肖拿出來了那天在“大福地茶餐廳”拿到的那張賬單,並說道:
“從頭到尾我都沒有聽到我的當事人在裡面說過一句話,對講機裡的聲音很明顯不是我的當事人,關於這一點相信法庭早有定論。
所以我不明白這份所謂的證據和我的當事人有什麼關係?
檢方證人所列舉的一系列所謂的證據都是在他們判定我的當事人是兇手的前提下,所反推引匯出來的證據,俗稱線索,但線索,不能作為證據,更不能牽扯到我當事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