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飛稍作停頓,緩緩吐出幾個字:“三人都是主犯!”
姜白頓時露出了一臉“原來還可以這樣”的表情。
不禁在心裡給羅飛豎了豎大拇指。
這三言兩語,直接釜底抽薪。
根本不跟你掰扯主犯從犯怎麼區分怎麼定義,而是從根源處,便掐斷了主犯從犯的判定。
“羅大狀戰鬥力果然不同凡響,我的戰鬥力只有500,他起碼有一萬以上。”
張偉臉色一沉,暗暗想到。
旁邊,陳夢喆笑容更深了。
就是這樣!
我可以輸,但你一定不能贏。
大家一起輸。
反正輸給羅大狀,不丟人。
張偉當然沒這麼容易放棄,他很快便重整思路,組織語言,開始辯駁。
可……很快便被羅大狀按在地上摩擦。
羅大狀語速快,聲音洪亮,而且條理清晰,不僅對法律條文爛熟於胸,更加能夠完美的套在當前案件當中。
張偉也就剛開始還能比劃兩下,但很快便兵敗如山倒。
被羅大狀辯駁得啞口無言,滿頭大汗。
這完全就是降維打擊。
短短几分鐘的辯論中,張偉受到了幾萬點暴擊。
主犯從犯這條路,徹底被羅大狀堵死了。
張偉無奈,只能重整旗鼓,從侮辱罪方面著手。
“侮辱罪是情節犯,行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
“我方當事人的不當言論,確實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達到誹謗罪標準,但並無侮辱成分,而且也遠遠達不到情節嚴重的程度。”
張偉看了羅飛一眼,接著道:
“因此我認為,控方律師起訴我方當事人犯侮辱罪,完全是不實指控。”
法官看向原告席,道:“原告律師,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
羅飛不慌不忙起身,道:“由於被告人的行為,我方當事人遭到了極為嚴重的網路暴力,電話轟炸,簡訊轟炸,各大社交平臺茫茫多的負面評價,嚴重影響了我方當事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這難道還不算情節嚴重嗎?”
“我方當事人因為此事,精神狀態奇差,甚至連工作都丟了,這難道還不算情節嚴重嗎?”
“三名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我方當事人的名譽權,對我方當事人造成極為嚴重的心理傷害,這難道還不算情節嚴重嗎?”
羅飛連續的三個反問句,直接讓張偉啞口無言。
緊接著,羅飛又道:
“在此次侵權行為中,行為人以一個主觀故意,實施一種犯罪行為,卻同時觸犯了兩個以上罪名,這適用於法條中所說的‘想象競合’。”
“侮辱行為和誹謗行為所侵犯的客體,都是我方當事人的人格和名譽,且兩罪是同一犯罪行為,這時兩罪就存在侮辱罪和誹謗罪想象競合。”
“對此,應以主觀故意犯罪,從重處罰!”
想象競合!
原來羅大狀真正的重心在這裡。
從重處罰,封頂刑期!